五粮液要求经销商“二选一”违反法律? 律师: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投诉

(闫冬)日前,有自媒体发文称,某大群业内人士透露,五粮液要求经销商“选择五粮液,放弃国窖”必须“二选一”,还要求经销商把转让手续发给五粮液备案。此事在业界一时引发争议。

据该自媒体发布的照片显示,五粮液浙江营销战区于11月26日召开了“竞品经营情况”会议。参会人员包括唐灿,融易新媒体,黄宁宁,徐肖纲。照片中显示的内容包括:“11月26日以后开始执行2021年计划,从今天开始签订2021年合同,主要竞品经销商公司决定暂缓合同签订,待商家作出明确表态,才考虑合同签订”,“明确选择五粮液,放弃国窖”,“处理方式:平台公司股权转让,找相关感兴趣的商家接盘,涉及财务核算、审计、股权转让手续等,需要2-3个月时间”。

 五粮液要求经销商“二选一”违反法律? 律师: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投诉

各方回应:

五粮液方面浙江营销战区总经理张伟:营销工作的通行做法

有媒体向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方面核实该文件的真实性,其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文件属实,但该行为只是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战区的个别行为。

对于此次引发热议的事件,五粮液股份公司浙江营销战区总经理张伟也通过朋友圈回应称,在品牌优化管理过程中,战区对公司自身产品、品牌、品类在市场区域的布局进行评估优化,调整和改善表现欠佳的客户、淘汰那些表现极差的客户是营销工作的通行做法。“公司总部历来强调竞合原则,同时在经营行为上一定要尊重市场规律,按市场规律办事,才是经营之道。”

 五粮液要求经销商“二选一”违反法律? 律师: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投诉

泸州老窖: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泸州老窖则就此事件向有关媒体表示,首先,做好自己的事。除了品质、服务进一步提升外,进一步规范一线将士行为。其次,某酒企相关片区此种行为不知是企业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但无论哪个川酒企业或川酒企业员工个人这类行为,都是与四川省委、省政府号召川酒抱团发展,振兴川酒战略不相符,我们将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行业管理部门如实反映我们收到的情况,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作出应有反应。泸州老窖还称,行业兴,企业才兴,“无论哪个中国白酒企业,此种行为对行业健康发展都是有害的,也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将视情况和事态进一步发展支持经销商,或和经销商一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维护健康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健康发展。我们不希望这些行为是真实的,我们也衷心希望与兄弟酒企一道共同推进中国白酒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律师观点:相关经销商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投诉

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王娜娜律师向中国质量新闻网表示,这种“二选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即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同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

王娜娜还表示,相关经销商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投诉。

专家点评:此事折射出白酒行业竞争之激烈

有关专家指出,所谓“二选一”,在此之前主要指电商平台要求入驻商家在自己与竞争对手之间做出选择。这个互联网经济独有的现象,如今终于从电商平台发展到实体经济。这也足以反映出白酒行业竞争的激烈。

该专家表示,五粮液财报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424.93亿元,同比增长14.53%;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45亿元,同比增长15.96%。这个成绩要比贵州茅台表现的出色。再看泸州老窖发布的2020年三季度财报公告,数据显示其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15.99亿元,同比增长1.06%;净利润48.15亿元,同比增长26.88%。事实上,泸州老窖发展的势头也很不错。

“五粮液前望茅台,后阻追兵,可能基于多方面的原因做出此举。”该专家如是说道。

此外,有同时代理两家产品的某经销商曾公开表示,五粮液和泸州老窖都是全国闻名的白酒品牌,消费者认知度都比较高,经销商肯定不愿意放弃任何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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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闫冬)日前,有自媒体发文称,某大群业内人士透露,五粮液要求经销商“选择五粮液,放弃国窖”必须“二选一”,还要求经销商把转让手续发给五粮液备案。此事在业界一时引发争议。 据该自媒体发布的照片显示,五粮液浙江营销战区于11月26日召开了“竞品经营情况”会议。参会人员包括唐灿,黄宁宁,徐肖纲。照片中显示的内容包括:“11月26日以后开始执行2021年计划,从今天开始签订2021年合同,主要竞品经销商公司决定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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