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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7期)

2023-05-12 18:05:05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文章导读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 食品安全 监督 抽检 ,涉及 粮食 加工品, 食用油 、 油脂 及其制品, 调味品 , 速冻食品 , 水产 制品, 豆制品 , 蛋制品 , 方便食品 , 饮料 , 蔬菜 制品,水 果制品 , 食糖 , 炒货 食品及坚果制品, 淀粉 及 淀粉制品 ,糕点, 罐头 , 薯类 和 膨化食品 , 餐饮 食品和 食用农产品 等21类食品391批次样品。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8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豆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饮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糕点,罐头薯类膨化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39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8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百沃优鲜超市有限公司苍山路店销售的青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栖霞区李群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昂刺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轩润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噻虫胺和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市雨花台区李鸿城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融易新媒体,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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