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产业 > 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9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9号令)

2022-09-25 20:56:25来源:融易新媒体

文章导读
(2022年9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59号公布 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在进出口商品检验中采信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以及对采信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海关总署主管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工作。 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在进出口商品检验中依法实施采信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采信,是指海关在...

   (2022年9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59号公布  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在进出口商品检验中采信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以及对采信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海关总署主管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工作。

 

  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在进出口商品检验中依法实施采信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采信,是指海关在进出口商品检验中,依法将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合格评定依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采信机构,是指具备海关要求的资质和能力,被海关总署列入采信机构目录的检验机构。

 

  第五条  海关总署根据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并公布可实施采信的商品(以下简称“采信商品”)范围及其具体采信要求,并实施动态调整。

 

  采信要求包括:采信商品名称及其商品编号、适用的技术规范、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抽样方案、检验报告有效期以及其他与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要求。

 

  第六条  海关总署建立采信管理系统,提升采信工作信息化水平。

 

  第二章 采信机构管理

 

  第七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检验机构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列入采信机构目录:

 

  (一)具有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合法经营资质;

 

  (二)具备相关采信商品的检验能力;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检验机构,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等国内相应资质认定,或者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施的ISO/IEC 17025和ISO/IEC 17020认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检验机构,应当获得由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ILAC-MRA)签约认可机构实施的ISO/IEC 17025和ISO/IEC 17020体系认可;

 

  (四)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五)具备独立、公正、客观开展检验活动的能力;

 

  (六)近三年在国内外无与检验相关的违法记录。

 

  海关总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检验机构申请列入采信机构目录的,应当通过采信管理系统向海关总署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检验机构法人信息和投资方信息;

 

  (三)相关资质认定或者认可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技术能力范围声明,包括相关资质的检验范围、采用的检验方法以及检验标准;

 

  (五)从事检验活动的独立性声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近三年在国内外无与检验相关违法记录的声明;

 

  (七)商品检验报告的签发人名单。

 

  有关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随附中文译本。

 

  第九条  海关总署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检验机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审查,评估审查可以采用书面审查或者现场检查等形式。

 

  第十条  经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海关总署应当将检验机构列入相关采信商品对应的采信机构目录;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通过采信管理系统告知检验机构。

 

  第十一条  海关总署负责公布采信机构目录,并实施动态调整。

 

  采信机构目录包括:采信商品名称及其商品编号、适用的技术规范、检验项目、采信机构名称及其代码、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以及联络信息。

 

  第三章 采信的实施

 

  第十二条  采信机构可以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的委托,对采信商品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根据需要,经委托人书面同意,采信机构可以将部分检验项目分包给其他采信机构。承担分包项目的采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并不得再次分包。

 

  第十三条  采信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除满足检验检测资质规定的内容要求外,还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采信机构名称及其代码;

 

  (二)检验报告编号;

 

  (三)商品信息,包括商品名称、型号规格、对应的批次编号或者产品序列号码以及其他产品追溯信息;

 

  (四)采信要求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以及抽样方案等;

 

  (五)委托人名称以及联络信息;

 

  (六)受理日期、检验地点、检验时间以及签发日期;

 

  (七)检验结果;

 

  (八)签发人签字。

 

  采信机构认为存在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造成影响情况的,可以在检验报告中注明。

 

热门文章
日榜 周榜
1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23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捕捞许可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适当放开对拖网渔...

1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23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捕捞许可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适当放开对拖网渔...

2 定西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行动

近期,定西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在全市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

3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2022年全国秋粮收购工作会议

2022年9月15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全国秋粮收购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收购形势,安排部...

4 香港食安中心:加拿大、美国和法国部分地区禽肉及禽类产品暂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九月十九日宣布,因应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公告,指加拿大艾...

5 安康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2022年秋季开学以来,市市场监...

6 北海市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共创

9月15日,北海市市监局、 海城区市监局、 海城区人民检察院等多部门走进黄海路社区、前进路...

7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9月份新闻发布会 就保持居民消费品价格稳

9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9月份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发用电、投资项目审批、全国大众创业...

8 重庆检出2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微

食品伙伴网讯 9月19日,重庆市市监局发布2022年第33号通报,检出2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

9 今日导读:《苦丁茶中孔雀石绿的测定》等8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

《苦丁茶中孔雀石绿的测定》等8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 发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苦丁...

10 【进出口食品安全】认识冰棍雪糕冰淇淋

超市和便利店的冰柜里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冰棍、雪糕、冰淇淋等商品。当你迫不及待想一口咬...

热点 | 财经 | 科技 | 观点 | 产业 | 专栏 |

备案号:鄂ICP备2022006215号 Copyright © 2002-2022 撤稿申请 融易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