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产业 > 食品 > 北京餐饮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2022年8月版)

北京餐饮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2022年8月版)

2022-09-08 23:21:43来源:融易新媒体

文章导读
(本指引由市商务局制定并解释,市疾控中心归口并发布)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从严做好餐饮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制定本指引。本市社会餐饮企业及其门店、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参照本指引执行。 一、完善疫情防控制度 1.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预案。根据商务部和本市防控工作机构及商务、疾控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引,完善本单位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

  (本指引由市商务局制定并解释,市疾控中心归口并发布)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从严做好餐饮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制定本指引。本市社会餐饮企业及其门店、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参照本指引执行。

 

  一、完善疫情防控制度

 

  1.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预案。根据商务部和本市防控工作机构及商务、疾控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引,完善本单位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餐饮门店应设置防疫督导员,宣传防疫指引要求,做好内部培训,督促检查员工落实情况,对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督促检查整改,提示顾客遵守防疫规定。

 

  2.遵守生产经营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圈养宰杀活的畜禽动物,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应具有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北京冷链”追溯信息。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

 

  3.加强健康及防控知识宣传。在用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或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冠病毒、传染病防控知识等,告知进店顾客需要配合和注意的事项。全面推行公筷公勺,提倡推广分餐制。

 

  二、加强员工个人防护

 

  4.建立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健康状况登记,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不带病上岗。及时排查来自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或者与目前国内、本市已报告病例行程有时空重合的员工及共同居住者,一旦发现,应迅速果断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5.员工应遵守防疫及卫生规定。无接种禁忌从业人员应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应完成加强免疫接种,持2日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根据全市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动态调整)。上岗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按照“七步洗手法”洗净手部,并进行手部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分餐及售卖过程中应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一次性手套,保持手套清洁、无破损。

 

  6.加强非工作时间员工管理。餐饮经营单位应掌握员工住宿信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中居住,不得居住违规群租房。建立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明确防疫工作培训、检查、奖惩等措施及要求,保持居室清洁,定期环境消杀。配备宿舍管理员,将防疫措施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三、严格经营场所管理

 

  7.严格查验进店顾客健康状况。餐厅入口应设置专人负责查验,确保每名进店顾客测温、扫码、规范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状态“未见异常”、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方可进入(后续根据全市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动态调整)。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顾客,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他人代查健康码、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等替代措施。

 

  8.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要避免人员聚集,提示顾客保持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提倡预约就餐、叫号等候、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就餐人员离开餐桌时须佩戴口罩。

 

  9.落实外卖人员防疫要求。餐饮经营单位送餐人员按外卖人员管理。外卖人员取餐时应遵守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规定,融易新媒体,等候取餐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可设置外卖取餐专用通道或窗口。

 

  四、强化清洁消毒通风

 

  10.保持餐饮器具设施卫生清洁。加强对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以及周转箱、阴冷潮湿点位消毒,保存餐(饮)具的容器要干燥洁净,台布、座位套等定期清洁消毒。每次翻台后对餐桌进行清洁和消毒。

 

  11.加强公共环境清洁消杀。餐饮经营单位应设置洗手设施或提供免洗手消毒剂。增加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扶梯把手、水龙头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保持用餐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热门文章
日榜 周榜
1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

1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

2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7390号建议的答复

郭锋等8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有关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知识...

3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62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

5 安徽省市监局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办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

6 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714号(农业水利类226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江十年禁渔实施方案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国家...

7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503号(农业水利类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农业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动力支撑的提案收悉。经...

8 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992号(农业水利类084号)

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后,我部对当时有效的29部行政法规、144部部门规章、244件规...

9 锦州市市监局发布中秋月饼消费提示

中秋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月饼是中秋佳节家家户户必备的美食,吃月饼庆团圆,健健康康...

10 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湖南公告11批次不合格食品

食品伙伴网讯 8月31日,湖南省市监局发布2022年第24期通报,检出不合格食品11批次。不合格食...

热点 | 财经 | 科技 | 观点 | 产业 | 专栏 |

备案号:鄂ICP备2022006215号 Copyright © 2002-2022 撤稿申请 融易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