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30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

  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为使社会各界看到市场监管局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的态度,现公布一批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监管所、北镇监管所、梁才监管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


  01


  市中监管所


  案例一、滨城区三润快餐店使用含铝的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食品案


  当事人使用含铝的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所扣押的食品添加剂酥脆剂5整包和已使用的半包、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滨城吴崇田中医诊所使用超期的药品、医疗器械案


  当事人未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未依法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超期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条、第九十八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给予警告;2.没收已超期的药品氯化钠注射液2盒、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盒、口咽爽3盒、复方万年青胶囊1盒、龟甲胶4小包、双唑泰栓5盒、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2盒、牙痛一喷灵8盒、通窍鼻灵片8盒、牛黄解毒片6袋、复方青黛丸5盒、益中生血胶囊1盒、暖宫孕子丸2盒、藿香正气胶囊10盒、土苗方3盒、生精片1盒、茵栀黄口服液1盒,超期的医疗器械蟠龙虎膏12袋、感冒康贴1盒;3.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


  案例三、滨城区军宁家常菜馆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当事人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白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白酒10箱零17瓶;2.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案例四、滨州市滨城区壹加壹旋转小火锅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 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李松亭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


  当事人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五条以及《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熟肉1包(20斤)、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赵庆玉销售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当事人销售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籽油云壳香1瓶、酵母鲜老卤膏1袋、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滨州市滨城区德客隆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文章标题:【曝光台】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30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

内容摘要: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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