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2)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社区工作者转事业编考试”等培训内容招生广告。经核实,丹东地区当时没有转编考试招生计划,且当事人提供不出招生信息准确来源,并在线上线下均未开设社区转编的课程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0年6月,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5万元。

 

  彰武县肤康堂洗化用品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入口玻璃门和牌匾下面LED显示屏上发布含有“根除灰指甲、根除狐臭”内容化妆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0年6月,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万元。

 

  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公司简介中宣传“公司现有7个剂型86个品种,产品科技含量高,质量可靠,疗效确切。98%的产品有效期为5年。由公司独家研发并生产的茸血补脑液、筋骨丸、参鹿膏、全鹿大补丸已成为国家专利”,而实际有效期5年的百分比为94%,且当事人不能提供国家专利相关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0年1月,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5万元。

 文章标题:2020年辽宁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2)

内容摘要: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社区工作者转事业编考试等培训内容招生广告。经核实,丹东地区当时没有转编考试招生计划,且当事人提供不出招生信息准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food/214194.html



备案/许可证编号:津ICP备1700584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0000

BS17799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0307I10001R0S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0307Q10176R1S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2377 mt.ironge.com.cn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