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3)

  【2020年11月4日】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商函〔2020〕594号)


  《通知》提出认真做好冷链食品生产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各环节预防知识宣传工作,落实技术指南业务培训和实际操作工作等。


  河北:


  【2020年10月29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公告 (2020年第56号)


  《公告》对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食品生产者、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单位、单位(含学校)食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小摊点、从事冷链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工作进行了相关规定。


  【2020年10月30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明白纸


  《明白纸》规定了冷链食品生产过程、销售过程、餐饮加工过程中的防控要点,包括人员卫生要求、进货防护和查验、装卸储运过程防控要求、清洁和消毒等。


  广西:


  【2020年6月22日】广西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桂商流通发〔2020〕14号)


  《通知》要求①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做好从事肉禽类、海鲜等重点行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定期病原监测;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采购食品要实行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上柜销售的畜禽、水产品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标识内容与实际数量、来源相符;③经营进口产品的,要索取海关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


  河南:


  【2020年6月14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紧急通知加强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①无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及进口水产品及其制品无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的,一律不得入场销售;②销售者采购水产品必须依法索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采购进口水产品及其制品必须依法索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


  浙江:


  【2020年8月31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省疫情防控办〔2020〕118号)


  《通知》要求①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精准追溯,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全程追溯;②定期对重点场所的物(冷链食品及其包装物)、人(冷链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从业人员)、环境(屠宰、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经营场所)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要求每周抽取一定数量农贸(集贸)市场、超市进行检测。对来自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从业人员和冷链食品,要加大抽检量,并按照相关规程延长冷链食品的留样时间;③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日常防控措施等。《通知》中发布了《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处置指南》、《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海鲜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小结: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贵在知晓、难在落实,相关企业和人员应及时关注海关、市场监管局、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把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作为疫情防控重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并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范和防控指南,有效防止新冠病毒的传播蔓延。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原创文章,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文章标题: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3)

内容摘要:【2020年11月4日】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food/202841.html



备案/许可证编号:津ICP备1700584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0000

BS17799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0307I10001R0S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0307Q10176R1S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2377 mt.ironge.com.cn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