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消费警示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购物、聚餐、旅游等将成为消费热点,融易新媒体,为使我市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委会根据近几年的投诉热点,发布中秋、国庆节期间消费警示,如下:

 

  一、中秋月饼消费

 

  首先,购买渠道要正规。在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商铺购买,网购月饼需更加谨慎,不要被网上华丽的外包装图片蒙蔽,不要轻易购买所谓的“爆款”等不知名产品。应选择正规网络平台的品牌专营店,交易过程中要和卖家约定服务的各个细节,以免买到“三无”产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其次,产品包装要完整,标签信息要齐全。选择简洁、安全、环保材料的月饼包装,注意包装盒应完好无损。标准的月饼标签应标注生产企业全称、详细地址、执行标准、配料表、净含量,标明保质期和生产日期。最后,消费凭据要保存。购买月饼后,注意索取并保存好发票及其他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作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证据。

 

  二、节假日餐饮消费

 

  节日长假期间,家人及亲朋好友选择在外就餐会较多,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是选择食品安全管理较规范的餐饮单位就餐。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并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通过网络平台订购餐饮食品时,应选择可短时间送达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二是科学选择食物就餐。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食卤菜、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三是要把好个人卫生关。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提倡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四要提倡餐饮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厉行节约消费,坚持吃多少点多少、饭后打包、人走桌清,共同杜绝餐饮浪费。

 

  三、出门旅游消费

 

  国庆长假,很多消费者会选择出门旅游。出门旅游方式很多,有跟旅行社出游的,有跟亲朋好友结伴旅游的,有自驾游的,无论是哪种旅游,安全应摆在第一位。一是出外旅游应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事先要对比三家,慎防超低价的旅游陷阱;二是旅游合同要规范,旅游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行程安排、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购物安排等具体内容,并规定违约赔偿标准,要注意识别不实广告内容,要将广告、口头承诺内容写入合同。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三是旅游过程中购物要特别小心,尤其是对于贵重物品,如果无法明确鉴定其真伪、品质,或不清楚其价值,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旅游点购物一定要索取购物凭证,并核对凭证上的印鉴与经营者名称是否相符;旅游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人身安全伤害的发生,可以选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商场购物消费

 

  “双节”期间,商家促销手段繁多,面对热闹的场景、促销诱惑,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一是要防冲动购物,购物前要考虑是否真正需要,购物时要货比三家、三思后行;二是要防低价促销陷阱,面对低价促销,消费者要多个心眼,物美价廉当然好,但质量好才是最重要的;三是要防售后服务缺失,购物时尽量选择有固定销售场所的正规商家,仔细查验商品外包装,明确品牌名称、厂名厂址、“三包”期等,购物后索要购物凭证,三包凭证等,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消费后切记索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当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文章标题: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消费警示

内容摘要: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购物、聚餐、旅游等将成为消费热点,为使我市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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