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召开2020年大米抽检监测风险交换会

  为进一步加强宜春市大米加工行业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抽检监测核查处置,交流监督抽检风险信息,提高大米加工行业管理水平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能力,8月17日,宜春市政府组织召开2020年宜春大米抽检监测风险交流会。宜春市政府办副主任许清主持,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处处长陈少龄到会指导,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柳忠文出席并做总结讲话。

 

  会议通报了我市近三年来大米生产企业抽检情况和核查处置情况。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和专家针对大米食品安全监管和抽检情况进行了交流,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研究产生原因,分析风险的可能危害、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研判了当前存在的风险隐患,为宜春大米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宜春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柳忠文分析了当前宜春市大米行业的严峻形势和产生原因,明晰了下一步监管方向。要求把此次会议作为宜春市“5+1”食品安全核查处置工作模式的开端,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大作为”,继续探索风险交流的有效方式,实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沟通、早预警、早处置,加速风险交流成果转化,共建合作互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新模式。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处处长陈少龄分析了宜春市大米抽检情况,并与全国同类数据和本省其他类别食品的数据进行了比对,指出要高度重视大米监督抽检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抽检信息通报相关监管部门,融易新媒体,强化源头治理、形成监管合力,生产企业要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严格做好原料把控和出厂检验工作。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处刘瑞刚副处长从《食品安全法》的条款提出企业应该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

 

  宜春市政府副主任许清强调,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排查、化解宜春大米安全风险隐患。二是要强化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是要加强联动、形成部门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党组、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分管领导和专家,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相关科室负责同志,部分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大米企业代表共60人参加了会议。

 

  稿   源:宜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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