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2020年第20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7大类21批次食品不合格

  食品伙伴网讯 8月1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20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糕点、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和饮料7大类食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其他污染物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滨州市邹平高新办事处新海水产店销售的来自邹平长山镇鱼市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聊城市茌平亿沣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生猪肝,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宁市鱼台飞跃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地西泮又名安定,是镇静类药物,具有镇静、催眠、抗焦虑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淡水鱼中检出地西泮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磺胺类药物具有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一类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止鸡球虫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兽药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肝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磺胺类(总量)超标可能是养殖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家禽及其他动物,在家禽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期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鸡蛋中检出恩诺沙星,可能是企业的鸡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中,使用的恩诺沙星积累在家禽体内,进而传递至蛋品中。

 

  7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日照市日照经济开发区万家乐蛋糕店生产的桃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淄博市临淄鹤亮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邹城市优泰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粽子,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泰安市东平县林家水果超市销售的山楂片,潍坊市寒亭美廉美超市销售的甜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宁市微山县付村街道诚惠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州市超凡食品厂生产的山楂片(软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沂市临沂河东东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奥润特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益州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猕猴桃脯,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沂市临沂奇伟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汁草莓干,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

 

  安赛蜜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粽子(糕点)中不得使用安赛蜜。安赛蜜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降低生产成本,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蜜饯凉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

 

  糖精钠是一种常见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糖精钠(以糖精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15g/kg。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降低生产成本,超限量添加甜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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