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山东发布2020年第19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25批次不合格食品上黑榜(2)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或者是由于原料储存不当、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导致油脂酸败;此外,植物油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色值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是白砂糖、绵白糖、冰糖等质量等级划分的主要依据之一,它主要影响糖品的外观,是杂质多寡的一种反映,也是生产工艺水平的一种体现。导致产品色值不达标的原因可能与生产工艺水平有关,食糖的运输和储存条件不佳也可能导致其色值升高。

 

  5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涉及饮料、水产制品。分别为潍坊市山东润生源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山泉水,淄博市张店区静联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市沂蒙山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沂蒙山泉(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滨州市博兴县博昌办事处清辉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为烟台市渔味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味鱼皮,烟台市莱州市光州东路英海商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莱州大家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分装),青岛市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金水路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岛道亨生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浪漫季节香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溴酸盐是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长期饮用溴酸盐超标的水,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溴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臭氧消毒时,水中溴化物被氧化生成溴酸盐。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鱼类特别是海洋鱼类中存在天然胺类物质氧化三甲胺,在氧化三甲胺还原酶、腐败细菌特别是兼性厌氧菌的作用下,氧化三甲胺脱氧被还原成三甲胺,三甲胺是海洋鱼类腐败的恶臭成分,可经亚硝化反应生成亚硝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限量不高于4.0 μg/kg。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原料腐败所致,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涉及糕点和饮料,分别为临沂市临沭县土产杂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市河东区御兴腾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蓝莓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沂市临沂鲁蒙万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桶装饮用水,潍坊市诸城市康尔顺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子溪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糕点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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