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产品标准使用解读(2)

  其他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要求中致病菌限量要求、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等一般会直接引用基础通用标准,如GB 2760、GB 2761、GB 2762、GB 29921、GB 2760。要注意的是该类指标设置时的一些特殊细类备注。如,罐头食品(GB 7098-2015)微生物限量要求中明确了番茄酱罐头霉菌计数(%视野)和检测方法要求;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中明确,采用灭菌工艺的调制乳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等。微生物指标中有涉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等要求,需要注意与包装相关的标准适用范围、三级采样方案、采样方式等。另外,原辅料也可能对结果判定产生影响,如GB 10765表9微生物限量中明确,菌落总数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产品中活性益生菌的活菌数应≧106CFU/g(mL)〕。


  指标设置还涉及可能与样品预处理方式相关的要求,如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中明确,理化指标的水分、酸价、过氧化值只测试面饼,而微生物限量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仅适用于面饼和调料的混合检测等。


  其他:食品产品标准涉及的其他内容,包括标签标识、贮存储运、使用消费警示用语等要求。如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中强调,应标注纯牛奶(乳)或纯羊奶(乳)字样,并且要标明使用复原乳情况等。果冻、啤酒、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等都有相应的消费警示用语要求。


  为使用好产品类标准,需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标准的关键内容,了解食品分类、工艺、特殊备注、样品预处理、标签标识等,还有与其他标准的关联衔接。


  □余晓琴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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