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通报1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6月18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20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不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重庆市凯鸿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香辣卤豆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丰疆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的小曲固态法白酒,永川区渝西大道西段君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重庆石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的露华浓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岸区黎仲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寿区超洋餐馆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的合成甜味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长期过量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2 g/kg。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应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最终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计)。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市欧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猫山(绿茶),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城口县罗豆腐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铜梁区东城第二分公司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荣昌区广顺街道胡征红副食店销售的莲白,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渝秀农贸市场C栋二楼7-9号摊位张洪英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国际农贸城冷链市场08b区001、002号张再强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调节植物株内激素平衡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1mg/kg。

 

  孔雀石绿属于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期家禽中禁用。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大渡口区秋宇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干黄花,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北城天街分店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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