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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保利观澜别院违法遭罚 未经验基础继续建13栋楼

2021-01-20 07:35:11来源:中国经济网

文章导读
徐州保利观澜别院违法遭罚 未经验基础继续建13栋楼...

  中国经济网北京120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徐州鑫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众地产”)罚款6.5万元,其主要违法事实为在新城区迎宾大道北、商聚路西建设的湖畔观澜别院二期L4-1地块项目中,未经验基础继续建设35#37#-40#43#45#-48#50#-52#,共13栋住宅楼,现均已建成。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徐自然资规罚字[2020]27号。记者查询发现,徐州鑫众地产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地产,股票代码:600048)旗下子公司;徐州保利观澜别苑为保利地产项目。

  徐州鑫众地产违反了《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条规定如下:第一款: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放线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建设工程基础完工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基础。第二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验线、验基础的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验线、验基础。未经验线,不得开工建设。第三款: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自建住房的规划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镇人民政府进行。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徐州鑫众地产作出未申请验基础继续建设35#37#-40#43#45#-48#50#-52#,共13栋住宅楼的行为,处每栋5000元罚款,合计罚款6.5万元。

  《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符合条件开工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二款:未申请验基础继续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128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日期为20201221日。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验基础(正负零)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经许可的建设工程基础部分(正负零以下部分)施工结束后,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市规划局对其已施工部分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情况进行勘验的管理活动。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定位图放线后,向市规划局申请,市规划局对放线情况是否符合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定位图进行勘验的管理活动。

  

  保利地产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徐州鑫众地产为公司子公司。其业务性质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保利地产间接持股34%。徐州保利观澜别苑占地面积为1185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1441平方米;项目计划投资215753万元;项目权益为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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