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要闻:设计方案未获批仿古建筑拔地起(来信调查)(2)

  根据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开的信息,洛阳市文物局在2018年8月5日与一家企业签订了隋唐洛阳城南城墙遗址(一期)保护展示工程的施工合同。同月,地面附属物征迁开始。12月,西角楼建设动工。

  “我们确实是过于自信了。”余杰说,他们没有料到上报的方案中关于角楼的部分未被完全认可,对推进西角楼的保护展示工程也操之过急了。

  针对人们关心的角楼设计依据问题,方案指出“根据间接的考古及古籍资料,推测角楼的建筑形制”,具体而言,是参考了洛阳宫城的角楼遗址,以及敦煌莫高窟壁画中所绘的角楼形象。

  对此,专家指出,没有充分依据的复建,是对历史的不尊重。国家文物局的意见也指出要“明确东西角楼、厚载门遗址展示设计的考古依据,厘清遗址的范围、布局、形制、历史沿革,补充相关考古勘探和发掘资料”,“充分考虑东角楼遗址、西角楼遗址的保存现状和隋唐洛阳城遗址展示需要,研提多种展示比选方案,加强保护性设施功能布局、外观样式、文物影响等方面研究,增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西角楼建设已经停止,正在研究补救措施

  土木建筑的遗址采取地表上覆盖的方式,是当下比较常见的做法,在国外也有很多案例。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教授贺云翱介绍,保护展示如果做得好,不但能起到保护作用,还能让这些残破的遗址非常好地展现给观众。但是有一个前提,方案和设计要经过专业的论证,需要按照程序申报。“每一次论证都有不同学科的学者从各自专业的角度来帮助设计方案把关,更好地发现不足。这些程序体现了科学性、严谨性,确保工程建成后达到保护好、利用好的结果。”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时代的发展,对隋唐洛阳城进行一定的保护展示有一定必要,但希望经过几方论证、听取专家意见,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方式展示历史文化风貌。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张杰指出,在遗址保护中采取仿古复建的方式,是全国有代表性的做法,但不是唯一方式。“目前在遗址保护展示中,国内技术偏窄。遗址保护需要探索多种途径,并进行正向引导。不鼓励仅用复建的方式来进行保护展示。”张杰建议,在遗址保护的问题上,需要公众参与,也需要专家的底线思维。

  据余杰介绍,目前,当地已经叫停角楼工程,并研究补救措施。河南省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也来到现场指导,提出了整改善后意见。洛阳市近期也将组织古建、考古等方面的相关专家就角楼的善后处理拿出整改方案。

  编后

  “生米做成熟饭”要不得

  对文物进行复原性保护前,须经过相关专家论证和上级文物部门批准,正是为了避免盲目轻率的决策对文物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毕竟文物一旦遭到破坏就是不可逆的,“亡羊”之后或许就没有“补牢”的机会了。然而,在全国范围内,不少地方的文物保护工程也存在未获审批便擅自开建的情况,这不但是对文物本身的不负责,更是漠视文物保护法的违法行为。

  把生米做成熟饭,看你怎么办?类似现象并不少见,也不局限于文物保护领域,而是一些地方盲目上马工程的常见套路。他们之所以敢于“先斩后奏”,甚至“只斩不奏”,不排除有这样一种侥幸心理:我先把工程建起来,造成既成事实,虽然未获审批,但考虑到重建成本太高、影响更大,上级部门也不能拿我怎么样,至多是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慢慢地补全前期手续。如此一来,违规行为步步蚕食,法律法规节节后退,没有依法审批的工程也能堂而皇之地开工。

  用既成事实绑架上级部门决策、逃避法律约束,这种侥幸心理要不得,如此违法行为当戒除。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尤为重要和紧迫。有关部门在做决策时,必须时刻紧绷法治这根弦,避免触碰法律红线,更不能知法犯法。至于事后,监管部门一旦发现有突破法律规定、试图用既成事实绑架政策法规的情况,要敢于亮剑、及时查处,处置未经审批的工程时不留情面,同时严肃问责违法决策的相关负责人,打板子要让违法决策者感到疼。惟如此,才能真正树立法治思维,让依法行政成为自觉。

  王 珏 史一棋 沈童睿 人民网记者 孙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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