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底前企业国有股权10%将划转充实社保基金

  中国网财经12月8日讯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北京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北京市将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建立国有资本划转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步弥补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北京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均纳入划转范围,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2020年底前划转工作基本完成。

  以下为全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发〔2020〕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8日

  北京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精神,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建立国有资本划转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步弥补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使人民群众共享国有企业发展成果,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代际公平,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

  二、划转范围、对象、比例和承接主体

  以国发〔2017〕49号文件印发日确定划转范围和划转对象。

  (一)划转范围。将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的划型标准,按照财资〔2019〕4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企业规模的认定及划转口径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准。

  公益类企业的确定按照《国资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予以明确。划转范围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实际,由本级政府批准确定。

  文化企业是指由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出资设立的文化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

  (二)划转对象。纳入划转范围的企业,对其由国家直接出资形成的国有资本实施划转。

  企业集团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直接划转企业集团股权;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抓紧推进改革,改制后按要求划转企业集团股权。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或具有持股平台性质的企业可直接划转自身的国有股权,也可划转所属一级子公司国有股权。

  (三)划转比例。划转比例统一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国有股权的10%。

  (四)划转基准日。国有股权划转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最后一日作为划转基准日。若上一年度最后一日至国有股划转通知下达前,划转对象因相关经济活动开展审计、资产评估等并相应进行账务调整的,以财务报告的最新变更时点作为划转基准日。

  (五)承接主体。本市划转的企业国有股权统一由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作为承接主体集中持有。市财政局委托一家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公司)专户管理。各区不再单独设立承接主体。

  三、划转程序

  (一)提出划转方案。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提出本机构所监管企业拟划转股权的划转方案。

  划转对象涉及多个国有股东的,须分别划转各国有股东所持国有股权的10%,并由第一大股东牵头实施。原则上多个国有股东中持股比例最大者为第一大股东,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由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国有股东牵头实施划转。由牵头实施划转的国有股东对企业各国有股东身份和应划转股权进行初审,并征求其他国有股东意见。相关国有股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

  (二)审核划转方案。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划转方案。其中,市级国有企业的划转方案,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对应的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共同审核确认。区级国有企业的划转方案,由区财政局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对应的区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方案进行初审,经区政府批准后,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确认。

 文章标题:北京:年底前企业国有股权10%将划转充实社保基金

内容摘要:(三)划转比例。划转比例统一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国有股权的10%。 (四)划转基准日。国有股权划转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最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channel/spin/217817.html



备案/许可证编号:津ICP备1700584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0000

BS17799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0307I10001R0S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0307Q10176R1S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2377 mt.ironge.com.cn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