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补贴调查

  中国网财经8月31日讯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今日发布2020年第35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进行反补贴调查。该产品英文名称:Wines in containers holding 2 liters or less,本次调查自2020年8月31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

  以下是原文: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35号 关于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酒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葡萄酒产业正式提交的反补贴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以下简称相关葡萄酒)进行反补贴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规定,2020年8月14日,商务部就有关反补贴调查事项向澳大利亚政府发出磋商邀请,并于8月27日与澳大利亚政府进行了磋商。

  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相关葡萄酒的合计产量在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均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申请的规定。

  申请书主张,申请调查产品接受了澳大利亚政府的补贴,澳大利亚相关葡萄酒产业(企业)可能受益的补贴项目共计40项。经初步审查,商务部认为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补贴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0年8月31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调查及调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补贴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

  被调查产品名称: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简称“相关葡萄酒”。

  英文名称:Wines in containers holding 2 liters or less。

  产品描述: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

  主要用途:主要作为饮料酒供人消费。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42100。

  三、反补贴调查项目

  在提交的申请书中,申请人主张澳大利亚政府向澳大利亚相关葡萄酒产业(企业)提供的补贴项目共计40项。经初步审查,并依法考虑了立案前磋商中国和澳大利亚政府提出的主张,商务部决定在本次调查中对以下补贴项目进行调查:

  (一)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项目。

  1. 葡萄酒平衡税项目

  2. 出口和区域葡萄酒一揽子扶持计划

  3. 区域计划

  4. 葡萄酒旅游和酒窖门票拨款项目

  5. 管理农场风险项目

  6. 国家土地保育项目

  7. 加速商业化项目

  8. 创新连接项目

  9. 出口市场发展资助项目

  10. 研发税收激励项目

  11. 业务增长资助项目

  12. 可持续农村用水和基础设施项目

  13. 联邦农业高效灌溉促进项目

  14. 初级生产者的供水设施三年税收抵扣项目

  15. 干旱优惠贷款计划

  16. 农场金融特许贷款计划

  (二)澳大利亚地方政府项目。

  17. 维多利亚州农业能源投资计划

  18. 维多利亚州区域就业基金项目

  19. 维多利亚州食品资源资助项目

  20. 维多利亚州区域买家吸引项目

  21. 首都领地商业能源和用水项目

  22. 新南威尔士州TechVouchers项目

  23. 塔斯马尼亚州先进制造业创新和增长优惠券制度

  24. 西澳大利亚州创新优惠券项目

  25. 南澳大利亚州出口加速资助项目

  26. 南澳大利亚州资源生产力评估项目

  27. 南澳大利亚州区域食品激励项目

  28. 南澳大利亚州重点区域品牌支持项目

  29. 塔斯马尼亚州葡萄园和果园扩建项目

  30. 南澳大利亚州河谷地区可持续发展基金项目

  31. 南澳大利亚州默累河可持续发展计划

  32. 维多利亚州NVIRP 2农场项目

  33. 维多利亚州农场生产力改善补助金项目

  34. 维多利亚州农业基础设施和就业基金项目

  35. 新南威尔士州和昆士兰州干旱恢复优惠贷款计划

  36. 塔斯马尼亚州更高效的灌溉支持项目

  37. 塔斯马尼亚州农业发展优惠贷款计划

  以下申请人指控的补贴项目不予调查:

  1. 澳大利亚博士研究实习项目

  2. 农业推进救助项目

  3. 特殊情况利率补贴项目

  四、登记参加调查

 文章标题: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补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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