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注意防范“代理投诉和退保”行为造成的二次侵权

  9月18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主要负责人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存款保险等问题答记者问时指出,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渠道反映问题,依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注意防范“代理投诉”“代理退保”行为造成的二次侵权,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向消费者提示过代理退保行为可能隐藏的诈骗、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包括银保监会在内,各地监管机构针对“代理投诉”“代理退保”的相关风险提示超过50次,“代理投诉”“代理退保”已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在保险领域,“代理投诉”“代理退保”行为存在以下三种风险:一是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二是资金受损风险。三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某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消费者退保后,会处于无保险保障的情况,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消费者如果再次投保将面临保费增加、重新计算等待期等,甚至可能面临被拒保的风险。

  此外,“代理投诉”“代理退保”团伙一般会索要消费者的身份证、手机等个人信息,有些团伙会将消费者个人信息恶意使用在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等业务。如果消费者想终止代理协议,还会被这些团伙利用信息不断骚扰。 如果个人征信系统留有逾期等不良记录,形成信用污点,对消费者后续申请银行贷款、买房、买车、就业等方面将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例如,消费者张某购买某保险产品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后在某网站上看到一则“代理退保”的广告,该网站称可以代理“全额退保”,代理先收取500元,若退保成功,再收取20%-50%的“手续费”。该平台要求张某签订“全权”代理协议,并要求其不得就投诉问题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随后所有投诉沟通电话均由其平台代理人接听,代理人向保险公司索要五倍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后诉至法院,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法院未支持张某诉求。历时半年,张某维权失败,还损失了代理费、诉讼费共计上千元,也失去了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的机会。

  消费者李某则是最近接到了一通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告知李某,其名下的这张保单收益太低,可以帮助转换成收益为15%的产品。在这位“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李某来到客服中心办理了退保。办理完退保后,“工作人员”又劝导李某签署了一份号称是“某日进斗金理财产品”的“转换合同”。几个月后,工作人员失联,理财产品无法兑现,李某才发现自己受骗,后经核实该“工作人员”并非保险公司人员,自己中了非法集资的圈套。

  对于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主要负责人建议,一是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持牌机构。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监管部门也会加大对持牌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管理。

  二是选择正规销售渠道。消费者要在正规营业场所接受金融服务,通过金融机构官方线上线下渠道购买产品,该录音录像的要录音录像。

  三是选择正规从业人员。金融消费者应注意查验提供销售服务人员的金融从业资质,防范诈骗风险。对不明的电话、链接、邮件推销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提供个人信息、金融账户信息,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不向不明第三方转账汇款。

  四是通过正规投诉渠道反映问题。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渠道反映问题,依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注意防范“代理投诉”“代理退保”行为造成的二次侵权,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向消费者提示过代理退保行为可能隐藏的诈骗、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文章标题:银保监会:注意防范“代理投诉和退保”行为造成的二次侵权

内容摘要: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包括银保监会在内,各地监管机构针对“代理投诉”“代理退保”的相关风险提示超过5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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