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秋实报道 为了贯彻落实资管新规,进一步规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发展,细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9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和《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三个细则。
《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产品登记时限、细化产品投资范围、严格规范面向合格自然人销售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产品登记时限、统一基础设施和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的资质条件及业务管理要求、适当拓宽债权投资计划资金用途、完善信用增级等交易结构设计以及风险管理机制等。《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共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产品登记时限、适当拓展投资资产范围、设置产品投资比例要求、明确禁止行为以及强化信息披露要求等。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监管,引导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挥长期资金管理优势,更好服务保险保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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