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波中的相互宝:诱导开通、私自扣费、理赔难?(3)

  如今网络互助的告知程序,基本上是模仿传统商业保险来做的。朱铭来指出了其问题所在,用户加入的时候,平台不认真解释说明条款内容,里面有很多涉及到专业性知识,参与人如果没看懂或有误解,双方的预期就会有很大的差距,到理赔的时候就会出现问题。

  监管真空、规则缺失,找谁去说理?

  不止相互宝,如今的网络互助行业,创业公司加码,互联网巨头入局,俨然是“香饽饽”。

  2016年,水滴互助、轻松互助就已上线,2018年年底,滴滴金融发布“点滴相互”,2019年,苏宁的“宁互宝”正式在苏宁金融App上线,随后,“360互助”发布,“美团互助”上线,百度旗下“灯火互助”推出。

  2020年1月,“新浪互助”也加入“战场”,6月,小米金融又推出“小米互助”。至此,蚂蚁金服、滴滴、美团、百度、小米等互联网巨头均成为了网络互助牌桌上的玩家。

  各家条款内容、理赔金额等略有不同,但本质上都是事后分摊的网络互助。

  这一形式之所以引得众多用户加入,优点很明显,就是门槛低,便宜。

  朱铭来提到,商业保险要养着销售、代理团队,收取大量佣金,而相互宝节省了中间渠道,成本较低。“网络互助是社保的一个重要的补充环节,例如,相互宝的客户群基本上是二三线城市人群,月收入在5000以下,对于这些人群来说,他们社保的保障水平可能不够充分,商业保险又太贵,大病就有可能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通过花这么少的钱形成一个互助机制,这是非常好的事。”

  当然了,它的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网络互助的保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简单来说, 保险公司倒闭后,银保监会会强制找下家接盘用户的保单,个人保障不受影响。但是这种互助计划是商业行为,一旦公司倒闭跑路,用户可能花了钱仍然得不到保障。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网络互助不属于保险行业,不归银保监会监管,纠纷处理没有法律依据。

  朱铭来指出:“相互宝目前处于监管真空地带,蚂蚁金服作为一个公司受市场监管局的管理,作为网络平台在工信部要备案,但是相互宝这一款产品目前处于监管空白点。保险产品如果发生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来处理就行,但针对相互宝等网络互助的监管缺失,参与者和平台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并没有明确的处理依据。”

  他呼吁,银保监应该会把网络互助看成是金融分支或保险衍生品,纳入监管体系,确定什么叫公平条款,什么叫不公平条款。同时,行业内公司一定要强化行业自律, 尽快推出行业自律公约标准条款。“不能某公司拿出一条标准不理赔,另一个公司拿出一条规则可以理赔,这就乱了,行业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格式条款和服务标准。”

  事实上,站在用户角度,平台严格实施监管,对所有参与者的权益保障都有好处。如果平台方审核宽松,赔付稀里糊涂,有人伪造材料恶意骗保的费用也需要所有参与者分摊,这是对所有用户的不负责任。

  对于广大用户来说,即便是互联网巨头推出的互助产品,有强大的背书,仍然要认清风险,网络互助不是保险,更不是慈善公益,它是一种商业行为,互助平台作为服务的提供方,运营维护整个互助业务,通过收取管理费维持业务运转。

  现阶段的网络互助,因为监管和行业自律标准的缺失,各公司各自对自己的条款拥有解释权,互助业务面临着行业监管和保障程度的不确定性。所以,用户需谨慎选择,仔细阅读条款。同时,这类互助计划适合作为适当的补充保障,而不是寄予全部希望的唯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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