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险企罚金已超亿元 监管喊话“了解你的合作方”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年内保险业面临的行政处罚金额已超亿元,较去年同期明显增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秘书长王向楠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罚单金额上升一方面说明保险经营中积累的不规范问题较多,销售竞争和新营销模式催生出了新问题;另一方面,监管层全面强化对各保险业务环节和各类中介的检查,违法违规处罚金额相应提高。

  此外,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8月1日起施行。严监管环境下,险企更需要增强合法合规意识,为业务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半年罚金超亿元

  今年以来截至目前,保险行业面临的行政处罚罚金已经超过1亿元。其中,一季度罚金总额约为7000万元,二季度罚金总额虽然环比有所减少,但部分地方集中开出了一些大额罚单,案例也较为典型。

  具体来看,二季度的保险业罚单皆由银保监局和银保监局分局开出。其中,广东银保监局连续开出10张罚单,针对相关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罚金总额超过800万元。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无论市场经营环境如何,企业经营首先应该做到合法合规,监管部门处罚力度大也说明了其规范市场发展的决心。当然,从市场整体情况来看,受处罚的公司毕竟是少数,企业受到处罚必须从自身经营管理入手分析原因,解决问题,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从险企被处罚的原因来看,不少都是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例如,财险业虚构业务、编制虚假材料并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合同之外的利益等。对此,王向楠认为,老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市场竞争激烈,违规能带来超额收益,另外,险企的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和合作机构不断增加,一些老问题的责任人是新主体。

  而根据银保监会新近发布的《办法》,对当事人有几种情形之一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其中,第一种情形即为屡查屡犯。这就要求保险机构必须知错就改,否则重犯老问题或将被罚得更重。

  此外,《办法》提及,对当事人不配合监管执法的,将依法从重处罚。《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今年上半年的行政处罚案例发现,其中有多起阻碍监管机构依法检查的案例。

  具体来看,国任财险通辽中心支公司因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被罚款20万元;人保财险遵化支公司因妨碍依法监督检查以及编制虚假资料,被罚款90万元,同时,该支公司经理任职资格被撤销;厦门天地泰保险代理公司、厦门惠晟保险代理公司,以及厦门市天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皆因编制和提供虚假报告报表、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被责令停止接受全部新业务3年。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此外,上半年还有部分险企因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而受到处罚。记者注意到,有两家财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别因此被罚款12万元和26万元。对此,有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种情况一般是在处理保险投诉的过程中,保险监管机构判定保险机构应当赔付而其没有赔付,最后险企既要认罚还要认赔。该人士提醒,险企需要按照合同开展商业行为,既要防止保险欺诈,对于应当赔付的也要做到应赔尽赔,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

  监管强调险企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营销模式以及保险销售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变化,保险公司的合作机构数量、合作模式也更多。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法违规现象。上半年,多家保险机构因为委托无保险代理资质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而受到处罚。

  例如,太保财险哈尔滨中心支公司、国寿财险哈尔滨中心支公司、平安财险哈尔滨中心支公司、人保财险丰南支公司等险企,在今年上半年皆有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行为。同时,太平财险惠州中心支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义务被处罚。

  而随着短视频、直播带货等互联网销售新模式的兴起,不少保险公司、保险销售机构、互联网平台以及保险营销员等开始尝鲜这一新模式,其中的风险隐患引起了监管机构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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