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2020年全国两会上再次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于鲁明表示,应统筹城乡政策框架,扩大长护险试点;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认为,长期护理险成为社会保险“第六险”是大势所趋。
自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以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按下“加速键”,去年,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国家级政策高达9项。今年5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从15个地区扩展至29个,并明确提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融易新媒体,充实经办力量。
据了解,目前90%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采用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运作机制,即医保部门以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长护险的具体经办管理工作,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管理,全面实行管办分离。以参与试点工作时间较早的泰康为例,截至2020年4月底,泰康已经经办了成都、广州等31个地区的长护险项目,累计服务参保群众24万人次,累计待遇支付3.4亿元。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保险事业部副总经理冯鹏程告诉记者,在实际运作中,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在试点前期,协助政府开展政策研究和服务市场摸底调研,发挥自身精算能力,对参保人群老龄化和失能情况、筹资标准、待遇保障水平和护理成本等进行测算;在试点中期,通过本地化专业经办服务,协助政府助推当地护理产业的良性发展。
除了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长护险经办业务,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建议推动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建议加快长期护理保险顶层制度设计,坚持社会性为主、商业型为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引导保险公司向社会提供多样化的商业护理险产品,逐步建立多层次护理保险体系。
孙洁则认为,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只能“保基本”,若要让更多人在失能后享受到优质护理服务,就需要构建多层次的护理保险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推动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
2019年1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对全国政协委员袁亚非、陈文华的提案答复函中指出,商业护理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下,开展商业护理保险,可以满足部分护理保障需求,减轻现阶段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护理压力,同时,商业护理保险灵活的保单设计可以满足不同阶层对护理的复杂多样需求。
不过,孙洁指出,商业长期护理险的发展,依赖于长期经验数据的积累、模型验证和产品的迭代,成功的商业模式短期内很难建立。若想得到更准确、客观的保险分析数据,各家公司自身积累的数据明显是不充分的。因此,孙洁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保险行业协同建立长期护理数据库及共享机制,同时,建立统一的长期护理等级标准,区别于各地医保需考虑收支平衡下的长期护理标准,以更好地支持保险机构的长期护理产品开发。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教授张琳则认为,筹资问题是长护险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建议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实践经验,对购买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税收优惠,以鼓励国民和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商业长期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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