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经律师事务所寿宝金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实务中,贷款方如要求借款人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贷款保证保险保单,该保单将作为借款合同成立、银行放款以及确定贷款利率的重要条件,保险期间也一般要求覆盖贷款还款期限。”
“可见,融易新媒体,在相应贷款结清前,借款人(投保人)要求退还保费将导致贷款保证保险合同提前终止,存在违反贷款合同约定条件,有触发贷款合同提前到期等法律风险。”
此外,贷款出现逾期或违约还会影响个人征信。4月,辽宁银保监局发布提示称,消费者办理个人借贷业务后,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缴纳保费。如有逾期或违约,将会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对未来个人的贷款、出行、就业、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
除“代理退保”外,有的组织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据了解,一些营利性“代理退保”骗局会诱导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甚至要求消费者提供银行卡原件及取款密码等。
寿宝金也表示:“借款人(投保人)为了办理退保退费,将自己银行和身份信息提供给这些不具有资质和条件的中介公司或个人,存在其个人信息被冒用的较大风险。”
他举例称:“我们在办理大量贷款保证保险相关的诉讼和项目过程中,发现存在部分个人信息被他人冒用,进行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情形,值得引起广大保险消费者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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