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些合作模式容易引发的风险则包括:合作助贷机构盲目扩大规模,粉饰投保人信息,导致保险公司承保质量下降,赔付率不断升高;合作助贷机构销售不规范,财险公司难撇关系,造成声誉风险和投诉举报风险;保险公司难以掌握借款人真实信息,承保业务存在虚假、诈骗等风险,造成后续理赔环节出现诸多民事纠纷,严重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强调,对于该类合作模式,财险公司应当加大合作方管理力度,尽快压缩业务规模。
此外,一些财险公司在承保时未对履约义务人开展实质性风险审核,在理赔时采取各种方式拖赔、惜赔或拒赔。发生舆情风险及群体性事件后,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不积极应对解决,不采取有效措施,事态严重的才进行赔付,严重损害公司乃至行业形象。
对此,银保监会强调,各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承担风险处置不当后果的领导责任。各财险公司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银保监局,防范化解相关业务风险,处置群体性等突发事件。
对出现无正当理由拖赔惜赔拒赔、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风险的,监管部门将根据情节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高管人员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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