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一汽夏利称“同业竞争”解决仍需时日

  6月25日,一汽集团的两个上市公司——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同时发布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内容,不过两者呈现的内容却大不相同。前者表示将成立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承接有关资产并与一汽解放进行置换,这被认为将解决长久以来与一汽股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而后者在当日回复深交所有关“同业竞争”问题时则未能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业内认为,这可能代表一汽将对一汽夏利采取与重组合并不同的处理方式。

最新消息:一汽夏利称“同业竞争”解决仍需时日

  此前,深交所在对一汽夏利发出的2018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一汽夏利通过与一汽股份的沟通情况,说明后者为履行该承诺已开展的工作和拟采取的措施。一汽夏利在回复中回顾了一汽股份为解决同业竞争曾作出的努力,并一再重申会将相关要求反馈给一汽股份。但这样的回复显然并不能安抚投资者的信心,也说明一汽股份完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仍需时日。

  “暂时不用考虑一汽股份整体上市的事。(业务板块)拆成这样,三年内不太可能。”全联车商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曹鹤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对于一汽集团来说,包括一汽夏利同业竞争、被置出的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的后续发展问题,都需要一块一块地解决,而这些都需要时间。

  随着一汽轿车同业竞争的解决已有眉目,一汽夏利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如何解决将成业内焦点。目前,一汽股份旗下有一汽吉林、一汽红旗等整车制造企业,这与一汽夏利主营的乘用车业务仍将形成同业竞争。

  “一汽股份不是上市公司,(对一汽夏利的股权)好处理。”曹鹤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有业人士认为,一汽股份未来很可能会将手中已经没有优质资产的一汽夏利的壳资源卖掉,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但2017年一汽股份转让一汽夏利股权却无人接盘。此前,一汽夏利为了保壳已将大部分资产卖给控股公司一汽股份。而一汽夏利2018年的财报显示,其当年营收11.25 亿元,同比下降 22.50%;净利润 0.37 亿元,扣非净利润则亏损12.63 亿元。

  事实上,自一汽集团2007年开始谋求上市以来,同业竞争是困扰其十余年的关键问题。资料显示,一汽集团在2010年启动主业重组改制工作,将核心业务和主要资产重组设立了一汽股份,但在一汽集团计划将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两个上市公司股份划转至一汽股份的过程中,被监管部门要求作出了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1年7月,一汽股份在成立时承诺将在五年内通过资产重组或其他方式整合所属的轿车整车生产业务,以解决与一汽夏利的同业竞争问题。

  2012年4月,在一汽股份完成对一汽夏利的股份过户时补充承诺,其将力争在本次收购完成之日后?3年内,以合理的价格及合法的方式彻底解决一汽轿车/一汽夏利与本公司下属企业的同业竞争问题以及一汽轿车与一汽夏利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解决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和业务重组、合并、资产收购、清算关闭、资产托管及中国证监会和/或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但到了3年后的2015年4月,一汽夏利发布公告称一汽股份不能在3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将在条件成熟时启动此项目。一汽股份当时给出的理由是,为了充分利用政策条件,最大限度地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拟进一步改革措施制定解决方案。

  2016年6月,5年承诺时间节点已至,一汽股份再次发布《关于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函》,恳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承诺期再延迟三年作为过渡期,并给出了三点理由:一是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汽车行业增速放缓,公司在内部经营也承受着压力。二是自2015 年以来,证券市场发生大的波动,难以把握资本运作的窗口期。三是公司内部管理层在 2015年也出现重大变化。据悉,该议案并未获得一汽轿车及一汽夏利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但直到目前,同业竞争的一直是一汽股份的未解决事项。

  在此期间,一汽股份并非没有为解决同业竞争做过努力。资料显示,一汽股份曾于2017年11月年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一汽夏利24.73%股份。被认为是一汽股份解决与一汽夏利同业竞争的重要途径。若彼时股份转让完成,一汽股份对一汽夏利的持股比例将由47.73%降至23%,对后者不再有控股权。不过,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该转让计划未能实现。据媒体报道意向接盘方包括格力。此外,在2017年一汽股份还将不盈利的红旗资产全部从一汽轿车剥离并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