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汽车流通协会建议增值税由全额征收改为差额征收

  本报讯(记者王辉)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最近向财政部递交《关于调整二手车交易增值税政策的建议函》,建议将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降低二手车经销企业税负,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释放内需潜力;尽快调整二手车交易增值税政策,将现有的全额征收改为差额征收增值税。

  目前,二手车交易有3种模式的增值税征免:一是个人之间直接交易,免征增值税。二是二手车经纪企业,一般纳税人按照佣金收入适用6%的税率抵扣进项税额后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佣金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三是对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二手车后再销售)简易征收,按照二手车销售额全额的2%计算缴纳增值税。

  流通协会表示,增值税征收中存在诸多不合理,首先是政策规定严重滞后,目前,执行的相关政策依然是15年前制定的,这期间,市场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增值税政策的本质却没有变化,对于二手车交易仍然按照处置旧货处理。二是税负明显不合理,造成二手车经销企业的经营困难,也直接导致二手车经销模式难以发展壮大。三是税负不公,导致二手车经销企业的经营动力不足,我国二手车经营基本都是“经纪+个人”模式,经销企业占比极低(2%左右)。国外成熟二手车市场经营模式则截然相反,如美国,二手车经销模式占二手车交易的70%。

  协会建议二手车交易增值税政策依照两个方案调整。一是将现有的全额征收改为差额征收增值税。实行一般计税、差额扣除的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二手车的收购价格在销售额中进行差额扣除,以扣除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即:二手车经销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销售额-二手车收购价款)×适用税率-进项税额(包括二手车整备费用等进项税额)。

  二是先行给予二手车经销企业在2023年前减免增值税政策。建议在2023年底之前,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免征增值税,扶持二手车经销企业尽快发展起来,以二手车市场的发展带动新车销售,促进汽车行业的整体繁荣和国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