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建厅出台《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其中明确提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同时,鼓励已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建设充电设施,可以结合旧区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实施。
“这个文件在一定程度上为充电设施走进小区创造了可能,提出了一些指导性的意见,但它缺乏如何切实落地的细化指引,绝大多数新建小区也仅仅是做到了为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预留条件’这一步,并未将充电桩匹配到位。”王涛表示,目前就物业方而言,除了最基础的用电安全考虑外,还需统筹协调小区的电容空间和分配等许多超出他们能力范围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更加细化、完善相关政策,并尽快落地,从而让各个区域、各个小区的参与方有规可循,让各种协调工作名正言顺。”
同时,王涛呼吁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速电网的智能化改造;有关部门应指导或帮助小区进行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及时摸清各个小区的用电情况、电力容量,为未来新建充电桩预留好充分的电力能力。
“对于既没有车库又没有电力容量的小区,可在其周边合理的位置规划一个集中式充电场站或者在其附近的加油站加装充电桩来满足这部分住户的充电需求。”王涛建议。
据了解,目前石家庄正在进行老旧小区综合治理,今年计划完成568个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对此,国家电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营销部徐艳霞表示,“改造提升中,我们会充分考虑到充电设施的改造,尽量满足市民的新需求。”
石家庄市国家电网营销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负责人马晓龙向记者透露,石家庄今年准备建立居民充电桩试点小区,“通过试点小区,我们希望能充分调动小区物业、小区业主以及周边停车场等参与的积极性,共同破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