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起诉宝马4S店收服务费 律师:比奔驰女车主维权更有意义(2)

  关于“精品装潢费”,首先是商家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贴膜、脚垫、后背箱垫、镀膜等)是否值这么多钱,商品内容和单价是什么,消费者有知情权;其次,商家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商家出售的商品,消费者可以要或不要,或者部分要或不要。如果消费者没有选择权,依然是“霸王条款”。

  康安律师说,他个人认为,这位消费者做了一件有点伟大的事情。他其实不是在为他个人维权,而是代表消费者群体在维权。因为这是一件付出多、回报并不确定的维权。需要付出时间、金钱和结果不确定的成本,可能很多人因为维权成本高而放弃,所以这位消费者“我就要这个理”的较真精神,可能会倒逼汽车销售领域价格构成更加透明,也对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立法要求。

  “我觉得这件事比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更有法治意义,很多消费者因为在维权过程中感到与商家力量的不对等而‘信闹不信法,信曝光不信法’,奔驰维权事件最终还是‘按闹分配’了。而这位消费者起诉4S店,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对法律的权威、公民的权利进行讨论和理性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