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6月11日,记者从兰州市商务局获悉,该局联合甘肃省汽车业商会共同举办了全市学习贯彻《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培训会,要求兰州市各汽车经销商要按照规定,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上备案登记,凡是在7月1日之前没有注册登记备案的经销商,市商务局将按照办法第33条规定,给予1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兰州市260多家汽车销售企业,目前注册了128家,注册率不到50%。同时,兰州市商务局要求,汽车经销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今后,经销商强制对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在标价以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等违法行为将按照办法第32条规定,给予3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全市个别经销商已经被多次投诉,今后对于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拒不配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销商企业,将被纳入“商务诚信红黑榜”。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