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新闻:开发区:“四项举措”强化药械经营单位防护用品监管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杜绝不合格药械流入市场等违法行为,开发区强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药械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稳定市场秩序。加强对全区150家药械经营单位进行宣传引导,督促做好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店堂清洁与消毒,引导药械经营单位发挥行业表率作用,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引导药械经营单位通过电子屏、宣传海报等形式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发放《零售药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组织药械经营单位对进货渠道开展自查,组织不定期抽查,确保疫情防护用品的质量。

二是强化巡查监管,确保价稳质优。每天对辖区药械经营单位不定点抽查,通过检查供货方资质档案以及进货票据,严把进货渠道关;组织开展相关药械产品广告检查,查看是否有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截至目前,累次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药械经营单位110余次,融易新媒体,受理处置口罩等疫情防控用品举报投诉45件次。

三是加强联防联控,强化信用体系建设。1月22日,通过工作群发放防控卫生用品、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函,宣传《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发放张贴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相关措施的通告》《关于严禁市场监管领域六类行为的通告》《淮安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例》等1500余份,提醒药械经营单位严禁囤货居奇、哄抬物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发生,增强疫情期间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格局;加强与区疾控中心和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之间联防联控,对违法案件线索开展联合执法。

下一步,开发区将继续加大对疫情防控用品的巡查力度,坚决打击不法制售口罩、不合格体温计和消毒类产品,严禁哄抬物价和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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