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人:永州市东安县石期市镇隆兴村党支部书记赵伟峰。
投诉内容:赵伟峰在任职期间,借以职务之便,以权谋私,顶风违纪、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多次采取虚报开支,套取国家和村里的公款,中饱私囊,用于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不作为,乱作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共侵吞村级公款壹拾壹万壹仟叁佰元。
一、2014年用于大吃大喝2000余元,有据可查,因为赵伟峰借以村级理财小组和主要负责人一是没有监督经验,二是监督不严的情况下,利用阴谋诡计的手段,将大部分发票先要理财小组人员签了字,以后,赵伟峰才填上金额数字的,他想写多少就写多少,手段极毒。二是送了2条芙蓉王香烟给理财小组的人员陈雄付买通签字的。从表面上看村里的账务是合法合理的,到理财小组成员那里逐个调查来看就大不一样了。
二、2015年弄虚作假报开支,打假发票58000元,也是用同样的手段进行的。
三、自来水的安装,一切开支费用是自来水公司的事,与村里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还要假报开支4800元呢?难道这也是失实,融易新媒体,道理从何说起?不是贪污又是什么呢?
四、2016年看山人员唐艳华,村里党员组长大会决定当年看山工资4500元,赵伟峰到财税所虚报开支9600元(9600元—4500元=多报5100元),三年共计多报8700元。
五、村级保洁员2015年3人(唐乙喜、唐宏贤、唐新国)每人工资660元,3人工计工资实付1980元,赵伟峰在财税所第一资报账1980元,第二次报账5100元,第三次报账5800元,第四次报账3600元,总共虚报16480元(16480元—1980元=多报14500元)。
六、本村土地确权实际开支1080元,虚报开支7056元(7056元—1080元=多报开支5076元)。村活动中心实际开支13280元,虚报17120元(17120元—13280元=多报3840元)。
尊敬的上级领导,赵伟峰以权谋私,所贪污的金额事实确凿,数量之大,性质恶劣,手段毒辣,严重的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强烈要求上级纪检部门一定要从严查处,将赵伟峰开除党籍,退出一切赃款,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给人民一个公正的答复,否则,我们向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一告到底。
此呈
中共湖南省委纪律检察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察委员会
投诉人:唐平荣 唐寿林 唐雄富
唐道国唐爱军
联系电话:153****1468
2020年元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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