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嫂嫂于2019年12月17日在佛山生育一对龙凤胎,后致电宁远县医保中心,医保中心给出的说明(新生儿在出生60天内,上户口后,买医保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院后将资料邮寄家里,我于2019年12月30日到派出所为新生儿登记户口,并于2019年12月31日为新生儿购买医疗报保险。2020年1月14日我携带所需资料到县医保中心为新生儿办理医疗报销,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后完成报销给我一张通知单。
2020年1月15日,我接到医保中心电话,被告知新生儿医保不能报销,并让我把资料带走。我跟他理论,我说事先就有打电话咨询报备(有录音证明),并按照他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的资料,为什么不给报销,他们并不理会。事情尚未解决,希望有关部门积极处理,明明按照他们的要求办事,为什么就报销不了。好好的国家医疗政策,为什么执行起来就这么困难?希望有关部门给与明确的回复,让更多类似的问题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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