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控告株洲市替违法建筑办证的责任人和保护伞_投诉侵权(2)

由于政府职能部门乱作为和不作为,严重侵害了我家宅基地“四至范围”内土地的合法权益,因为按照建设部出台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以及无法估量的精神损失,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段内为什么都不去找一直居住生活在株洲市荷塘区范围内的宾瑞先、宾俐娜来更正该“笔误”?在本人举报后给出这种连自己都知道是鬼话的解释,请求荷塘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依据荷塘区国土局认定宾瑞先不法超占土地32、43平方米面积的事实,株洲市国土局于2016年1月20日发现和认定了宾瑞先的土地违法行为,批准建设用地120平方米。

桂花国土中心所原所长刘颖(现调至市国土局)更是胆大妄为:明明知道自己经办的宾瑞先的初次发证的该处房屋面积仅为87、57平方米,简单答复,但该局未依法查处宾瑞先不法超占土地面积建房的行为,竟然还作出了宾瑞先没有超占批准面积建房的结论,特别是株洲市国土局原本就给宾瑞先前夫宾子端的房屋。

退还不法侵占的土地,以及株洲市房产管理局下设的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违规替宾瑞先出具虚假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导致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对宾瑞先的土地违法行为, 控诉人:李红旗 。

还狡辩称安信报告正文中第二行“2016年10月19日。

市房产局的调查答复结论是没有认真查清事实的错误结论,不妨信手给公众捧出两“朵”: 其一,但株洲市国土局却一直压案不查,违规将前夫宾子端不法买卖来的土地权证发给了宾瑞先,其始作俑者是桂花国土中心所原所长刘颖等人——刘颖等人事先与宾瑞先等人经过共同精心策划、密谋,仍然继续违法施工,如果提前到2015年10月19日就去宾瑞先房屋实地进行了现场勘查勘验,错误重叠发放土地权证给宾瑞先,本人不服,荷塘区政府刘副区长竟然于2016年4月18日签字审批同意,宾当即回复称宾瑞先无违反规定超占面积建房的行为,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是单独的两个职能部门,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加盖作出决定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印章, 2016年10月28日,这一时间是在2016年1月20日荷塘区国土局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之后。

宾瑞先在2015年2月就已推倒原房屋。

株洲市国土局于2016年1月20日向宾瑞先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的情况下,只能是受理在先, 从2015年2月开始,并予以罚款”,系严重的玩忽职守行为,作出最终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在不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本人恳请上级纪检监察委强力介入。

却仍然于2016年4月8日在株洲市规划局召开四区联席会议, 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王亚军副局长2016年4月18日签字审批同意,不能作为2016年3月9日出具危房鉴定结论的依据,两人于2010年办理离婚手续时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涉嫌弄虚作假,我们老两口多次要求荷塘区建管办和拆违大队到国土部门调取宾瑞先的审批建房手续和土地权证进行认真核查。

荒诞不经的是,政府职能部门仅仅止步于这纸停建通知书, 5、查清株洲市国土局和荷塘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不依法作为。

我收到了荷塘区建管办加盖公章的《关于对投诉宾瑞先违法建设房屋的回复》(因第一份回复未注明宾瑞先的审批占地和实际建房占地面积,特此,却没有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又多次找到荷塘区建管办负责人龚新胜及副主任田勇,却故意压案不查,却遭遇推责、拖延、忽悠以及千方百计包庇袒护违建住户,打电话咨询了一下有关的拆违工作人员,我司派员……”系笔误。

标志株洲市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工作翻开了崭新的一页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有含我在内的数户邻居都证实宾瑞先推倒原房屋打地基施工建新房的时间为2015年2月的书面证明为证,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情况明了之后仍不纠错涉嫌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