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郴州市华泰城归还我血汗钱

尊敬的上级领导:

2018年6月6日,我与妻子黄怡在湖南华泰嘉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商铺,因湖南华泰嘉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熟称:华泰城、高壁大市场,地点:北湖区同心路89号华泰城1栋,法人:何德赞)已于2018年1月将我们购买的商铺抵押给了其他方,导致我们无法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现申请退铺。

一、事情经过

2018年6月,听闻郴州市北湖市场、马家坪市场将要搬迁至高壁大市场并下发了文件,我与妻子黄怡在湖南华泰嘉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高壁综合大市场地块二项目中的第23栋2层246号商铺,总房款53.9616万元。2018年5月25日我缴纳了团购费3万元(定金),2018年6月6日我首付32.9616万元,并与开发商签订了《郴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5057245)。

签订合同至今,两年半有余,开放商未按照规定在我们购买商铺180天内到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导致我们无法按照《郴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八一路支行办理贷款。

据了解,我们购买的商铺已被开放商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并于2018年1月办理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现处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不动产,需经债权人同意后才能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解除建筑物抵押登记后才能办理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和商品房转移登记。

二、基本诉求

2018年6月6日至今,我们多次向开放商打听无法办理银行贷款的原因,开放商工作人员均未告知我们购买的商铺已被开放商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鉴于目前开放商的信用和经营状况,我们提出以下诉求:

(一)开放商将已抵押给其他方的商铺卖给我们是否构成诈骗犯罪,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请开放商将我购买商铺的定金3万元、首付32.9616万元全部退还给我,并支付我们一定的利息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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