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衡东县恒建紫金湾欺骗消费者,不按合同办事

  恒建·紫金湾开发商欺骗消费者,不按合同办事

  本人于2017年8月与湖南恒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支付定金五万元,认购项目为恒建·紫金湾在建住房一套。认购书明确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在认购书签订之后,恒建房地产公司以目前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为由,要求我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或者以其他房产抵押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为该套认购房付款,如果我不同意这两种方式,将对外出售我所认购房产。我多次找恒建公司协商要求按认购合同办理,但是恒建公司人员态度恶劣,气势强硬,对我所提出按认购书办理的要求不予理睬,甚至口气强硬的说让我上诉,他们不惧怕法院传票!

  我认为恒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我要求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的诉求合理合情合法,既然已经签订认购书,就应履行合同承诺。作为一个消费者,不接受该种毁约行为。作为交易中的弱势群体的诉求希望可以得到政府和法律的支持,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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