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四次在红网发布关于吉祥人寿销售误导,隐瞒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至今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7.21-7.22在红网发布消息之后在7.23有一位李姓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了,三十分钟的通话,说保险公司没有责任,要我出具维权证据,对于我的问题反馈不能予以解决。难道所有人买保险的时候都要自己留心去录音吗?本着相信大公司诚信的原则来买了这份保险,谁会去想着留所谓的证据?
对于李姓工作人的解释,我想想鸡蛋碰石头的道理,再说也就1.8万多的金额,没必要花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计较了,只要听一下当时的销售录音,确认在销售过程中没有问题,我也就算了,但是,现在吉祥人寿拒绝提供当时的销售录音给我听,说这是公司内部资料不允许外传(我也没要求外传,说是去公司听,之前销售人员说过可以去公司听录音),我作为一个购买该公司保险的消费者,应该是有权利听录音的吧?公司也有提供录音的义务,为什么现在拒绝提供?
李姓工作人员代表的吉祥人寿保险公司,一再强调我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去维权,说实话这么点金额,我也不想太劳神,但是这口气如何能咽下?也许有很多如我一样的保险消费者,遇到同样的问题却没办法来为自己维权,难道我们老百姓就只能这样任欺负吗?!公道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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