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1、对于微信转账证据三的1000元,就按被告吴青辉所说的是买牛肉(2018年12月11日的庭审笔录第十一页最后一行、第十二页第一行和第十五行),牛肉20斤折算人民币760元,已经在借款的16000元付款了,这1000元有什么理由不判决给吴东光,这是明显的故意错判。
2、对于证据二的质证,在庭审过程中前后答辩不一致。①、在2018年11月20日上午的庭审中(庭审笔录第四页第六、七、八行)借给吴青辉的1000元,吴青辉只是相当一个保证人的身份,既然钱是交给吴青辉,吴青辉又是相当一个保证人,那么吴青辉有责任也有义务负责把钱归还给吴东光。②、在2018年12月11日的庭审笔录(第十一页倒数第二行)吴青辉又说是用于上访人员的伙食费用,吴青辉不在场,这与证据二不符,而且庭审前后①和②二处回答自相矛盾,因此,这1000元法院又有什么理由不予认可?如果没有律师进行利益输送,被举报人吴欣法官就不可能做出这样荒唐的判决,法院的判决纯粹是偏向吴青辉,因为吴青辉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予以反驳。
第二:被告吴青辉出具的借据没有约定借款利息,且原告吴东光无法提供证据佐证原、被告口头约定了利息,故本院认定原、被告未对借款约定了利息,证据不足,吴青辉不要承担借款利息是错误的,这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置法律于不顾,这是典型涉嫌渎职、徇私枉法、故意错判。
理由:吴东光收到判决书后,于2019年1月3日上午找到被举报人吴欣法官问她是不是懂法,是不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糊糊涂涂判案,被举报人吴欣法官说判错了可以上诉,吴东光告诉被举报人吴欣法官不上诉要上访,吴东光走了,在10:40连发三个短信给吴东光,内容如下:
第一个:吴东光:1、你主张双方约定了利息的证据不足;2、你主张借据外其余7000元的借款,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据不足;3、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条第2款规定的是“未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并且你在诉讼请求中没有明确主张被告自逾期还款之日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你主张的是按约定利息支付。4、你不服一审判决,可在上诉期内依法上诉。特此释明。(吴欣)
第二个:吴东光你好,1、你主张双方约定了利息的证据不足;2、你主张借据外其余7000元的借款,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据不足;3、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条第2款规定的是“未约定逾期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并且你在诉讼请求中没有明确主张被告自逾期还款之日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你主张的是按约定利息支付。4、你不服一审判决,可在上诉期内依法上诉。特此释明。(吴欣)
第三个: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的是对逾期利率的处理。
由此可以看出被举报人吴欣法官与吴青辉一定存在利益输送关系,不然被举报人吴欣法官在明知吴青辉要承担利息的情况下而判决吴青辉不承担利息,这是对法律的藐视,徇私枉法、故意错判。
三、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吴青辉没有提供有关相应的证据来推翻吴东光的证据,只是乱说而已,而被举报人吴欣法官对被告吴青辉的没有根据的话予以采信。
理由:如吴青辉对证据四的真实性无异议(2018年12月11日的庭审笔录第九页倒数第三行),而证据四说得好清楚,还款10000元及20斤牛肉,在庭审中10000元又变成了是吴东光向吴青辉借的(2018年12月11日的庭审笔录第十二页第七至九行),而且在证据四只买了20斤牛肉,在庭审中1000元又变成了是用于帮吴东光买牛肉、买鱼(在2018年12月11日的庭审笔录第十二页第一行和第十五行),加之转账时间2017年10月13日,离过春节还有那么长时间,只有过年才买那么多牛肉,难道还要放押金买牛肉吗?真是无知之谈,但是被举报人吴欣法官对被告吴青辉的没有根据的话予以采信,一阵乱判,没有利益输送又是什么原因?
四、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被举报人主要就是围绕吴青辉提供的伪证进行庭审。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吴青辉提供了四个证据(附后),全部是关于上访的,与吴东光的公路上访无关,在这些证据中,只有廖广益的通话证据部分属实,因为号码17773872308的户主是吴青辉,18073126194的号码吴东光从来没有用过,只有15399899819的号码吴东光经常用,其它的都是伪证,尤其是2018年8月6日的关于吴东光组织串联上访的相关情况的说明一看就知道是分三次写完,这是明显的伪证,而且这些伪证是通过吴青辉的谎言骗取证明人签字,在2018年11月20日上午的庭审中(庭审笔录第四页倒数第七行至第五页第八行)做了详细的说明这是伪证;2018年12月16日吴东光与陈继周的通话录音也证明了是伪证,吴东光说的是事实(录音证据如下),但是为什么在2018年12月11日被举报人吴欣法官还要继续就吴青辉提供的伪证进行庭审?
录音证据:
廖兵初,电话号码:18973891850,通话时间:2018年10月12日,时长:07:10。
吴东光:喂,老廖。
廖兵初:唉,有什么好事?
吴东光:吃了饭没有?
廖兵初:吃了,我烂早就吃了的
吴东光:现在吴青辉在那里赖皮,借了我一万多元,赖皮
廖兵初:阿
吴东光:吴青辉借了我一万多元,想赖皮,就讲了一件这样的事情,吴青辉说在人民公园聚会是我组织的,我没有组织吧
廖兵初:我们没有讲什么
吴东光:不是的,吴青辉
廖兵初:阿
吴东光:喊是我在那里组织的,这件事我没有组织,是不?
廖兵初:吴青辉讲是你那里组织的?
吴东光:在儿童公园里,正月里
廖兵初:他出卵味,讲一些这样的话
吴东光:他说是我组织的
廖兵初:你听谁说的?
吴东光:现在我在起诉他,兵山打电话给我,说吴青辉在威胁我。儿童公园的事情兵山是搞不清的,他问我是我组织的,是不?
廖兵初:兵山是搞不清的
吴东光:我说这件事情只要问一句老廖就很清楚,我录下他的音是的,老廖会说是我组织的,还是他组织的
廖兵初:这件事情只有我晓得,还有几个人晓得,兵山这个时候还没有搞
吴东光:兵山还没有搞,因为你们去上访,我还不认识,是不?
廖兵初:他怎么是个这样的人?他
吴东光:他现在在威胁。老廖知道,龚建军也知道,你们我认都不认识。
廖兵初:他威胁也是空的,我没有碰到他,碰到他要批评他一顿
吴东光:这个事情老廖可以作证的,你们开会与我没有关系,是不?
廖兵初:是吧,不是哪一个人讲了话,都讲了话
吴东光:那个时候我不认识你们
廖兵初:他怎么是个这样的人?
吴东光:现在他欠账欠多了,我借了二万多元给他,左赖皮,右赖皮,想找一个借口出来赖皮。我由他怎么厉害,看他如何赖皮
廖兵初:怕卵啊,怕他咬了鸡巴
吴东光:十六个人上访说是我出钱,我没有答应出钱,一直都是在我处借钱
廖兵初:十六个人上访你又没去,怎么要你出钱,哪些人出钱我清清楚楚,我也可以作证
吴东光:学得别人好来威胁我,这件事情我不怕威胁,兵山给我讲
廖兵初:威胁就威胁,怕咬了个卵,这个没问题。
陈继周,电话号码:15576305829,通话时间:2018年12月16日,时长:03:08。
吴东光:喂!你是老陈吗?
陈继周:唉!
吴东光:我是吴东光,吴老师
陈继周:吴老师啊!有什么好事?
吴东光:有什么好事?就是一件事,青辉要你签一个字你签了没有?
陈继周:我签了。
吴东光:我问你一下,我来与你串联过没有?我们见过面没有?你老陈是哪一个我目前都不认识。
陈继周:是什么原因?
吴东光:吴青辉已经把你们签字的证据交到了涟源市纪委和涟源市公安局。
陈继周:吴青辉说他用了钱,与他一起去的你到镇里拿到了钱没有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