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纳诺老年公寓诈骗案,4000受害老年人的诉求(2)

5、在业务员引诱下,一位老人签订多个床位合同或代签订合同,达到多骗钱的目的。77岁的受害老人李奶奶,被业务员胡胜利欺骗,一人签订了6份养老合同。其中以老人的名义签订5份养老合同,以老人女儿的名义签订了1份11万元的合同。合同均以床位打折作为重要条款,一个老人同一时间同一个晚上不可能睡5张床,骗取老人钱财的目的明显。胡胜利与老人聊天知道老人手上还有钱,是女儿给的钱,女儿已年过五十。胡胜利哄骗老人给女儿买一份养老服务,如果没有享受就返钱。胡胜利陪老人从建设银行取10万元后,告诉老人再加1万元,可以享受养老金10%的返还。当知道老人再拿1万元需要待半月时间,便先送给老人一个红包,让老人在11万元的合同上签女儿的名字,15天到期陪老人去邮政储蓄取1万元。合同约定,甲方负责审核乙方的养老申请,李奶奶没有女儿的授权委托书,在业务员胡胜利哄骗下,李奶奶替女儿签订了至尊养老合同。有的受害人只能拿出8.5万元,业务员为了拿钱,照样在合同中承诺返还10%的福利补贴。在2020年4月份还业务员还在想尽一切办法来骗取老年人的钱款,诱骗很多老人去长沙打所谓的干细胞针,6.5W万一支!

6、以福利补贴代替利息。鲁光辉为了逃避合同诈骗骗取养老资金的责任,让业务员口头说给利息诱惑受害人,在合同中签订福利补贴。福利补贴是一种福利,不属于必须给付的资金。案发后,合同诈骗如用非法集资取代,将使鲁光辉减轻罪责,使受害的老年人成为非法集资案的参与者。而所有老人均因养老而投入资金,并非为非法集资的投资参与者。对于鲁光辉通过签订欺骗性合同达到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存款的目的,该案同时存在非法集资者、合同诈骗者等多宗犯罪行为,但是,对于老人,他们为减轻国家负担(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养老业)、减轻子女负担(老年人结伴在养老院养老),与纳诺老年公寓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将几十年辛苦省下的血汗钱为自己换得一个未来的养老居所。同时,还能享受福利补贴。看似这是一个双赢的合同,实际是一个欺骗合同。签订合同的乙方,均是受害人。

该案初始以来,大量收取现金逃避金融监管,回避老人子女单独蒙骗老人,利用媒体虚假宣传、利用政府监管漏洞非法经营养老院、利用养老院200多名入住老人吸引数千名老人交纳养老合同金,通过给业务员高额提成,派出大量业务员寻找目标,采取送红包、送礼物、搞活动等多种手段诱骗老人上勾入套。案件性质中,存在欺骗的故意和合同诈骗的事实。在鲁光辉多宗犯罪行为中,要求增加合同诈骗罪的调查取证。

7、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使违法行为长达8年才暴露。

纳诺老年公寓长期占有无权属的土地70多亩,其中违法建筑达40多亩,该建筑物2013年被定为违法建筑,一直未被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物未被查处,利用国家的水库,成为养老胜地,吸引一批批来自益阳各地的老人前往实地察看,成为鲁光辉欺骗老人的亮点,使更多老年人上当受骗。

8、隐瞒养老院亏损经营,引诱更多老人购买养老服务。

养老院居住200多个老人,鲁光辉有意超标准配备管理层和服务人员,造成每年亏损20万元以上,亏损资金由纳诺会员暨购买养老服务的受害人承担,鲁光辉长期隐瞒资金去向和经营亏损实情,不断举办活动,吸引更多老人购买难以兑现的养老服务,当纳诺老年公寓资金链断裂时,鲁光辉仍在益阳各地举办活动,将质疑声解释为同行嫉妒,继续欺骗受害者,派业务员胡胜利的母亲座在纳诺老年公寓楼门厅外造成业务员也在纳诺投资的表象,将闲置地洋装成第三期建设工地用围栏围住,造成即将扩大经营规模的假象。

9、虚报经营规模,签定难以兑现的养老服务合同。纳诺老年公寓非法占有土地70余亩,对外谎称拥有土地120亩;违法建筑无不动产证的事实被长期掩盖,造成虚假经营表象,欺骗更多老人购买养老服务。老年公寓床位不到500张,对外谎称1000张以上,与4000多名老年人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每份均有养老服务卡和福利补贴卡,进行床位打折,如果4000多名老人都入住该老年公寓,这是一个难以兑现的欺诈合同。

三、追究失职人员,查处背后的贪腐问题。要求行政问责外,还要进行经济处罚,弥补被害人相应损失。

鲁光辉案历时8年,违法建筑、违法用地,2020年前无养老院合法手续,光天化日之下能持续作案,政府相关部门存在监管失职和行政不作为等问题。要求纪委、监委查处。

四、严惩首犯及参与诈骗的全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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