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咏连于2015年5月14日带孙子到省儿童医院就医,主任医师违规使用未经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立案批准生产的假药(广东京豪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京豪牌”手足口病病毒抗体喷剂),导致孙子受到严重伤害,(有该药不准生产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依据为证,)事故后,省儿童医院为了推卸责任,帮我找到了药贩子,当场与我勾通并叮嘱我“你不声张举报的话赔偿我五百元”。并串通药贩子弄虚作假,还要逼着本人写上就此了结,以后不再找省卫健委,我对此不服,一直上访讨要说法,谁该对导致孙子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负责讨公理。
综上所述,省儿童医院销售的假药,根据《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2014)36号文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上市时,应当将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而省儿童医院销售的假药“京豪牌”手足口病病毒抗体喷剂)经广东省和湖南省卫生部门证实,融易新媒体,省儿童医院销售的假药从未备案及批准生产。
请有关部门依法调查!
投诉人:张咏连
联系电话:133****6989
身份证号:4303221957111*****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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