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情况就是我已付清了所有房款,彭勇也用我所付的房款还清了所有高利贷并为自己买了新的家电,装修了自己的新的廉租房,彭勇是一个吃国家低保的人,生活都困难,他若不是收到了购房款那是如何还清几十万的高利贷并花几万块钱添加家电装修房子的呢?难道为了案子的稳定性,强行达到让我败诉的目的,所以无论我提供多少真实证据均不会被采信,我们伟大的法官你们判的不仅只是个案子,还是别人的人生呀,不求你们摸着良心判案,至少不能如此偏袒一方。如此不公平公正呀?现在我即要不回所支付的房款60万元(因为此款已被彭勇所使用完了),又还要再次支付60万给他,还要承担年利率6%的利率偿还,请问公道何在,法院所说的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何在?由于二审终审判决书已下,逼不得已我拿着刀逼着彭正新把我支付的60万房款返回给我,彭正新被逼之下到安乡法院起诉了彭勇让其跟他结账,可是4月份立案到现在6月了,安乡法院说找不到彭勇的人,传票送不出去没办法开庭,可是安乡执行局却说彭勇找委托了律师要求强制执行拍卖我的房子,我已经支付了一次房款,彭勇明明就用了房款,他若光明正大,为什么传票都不来拿,无非不就是拿着中院出的判决书想强制执行了我的房款后跑路嘛,虽然我已交了再审申请书到中院,可是并不保证法院为了维护本院法官及案子的稳定,既使判决有错也不会纠错而驳回我的申请,若法院为了案子的稳定性强行驳回了我的再审申请,那么我面临的就是房子也没了,钱也要不回来了,那不是逼着我走上绝路吗?从判决下来后我找过巡视组,信仿办投诉恳求领导像这种特殊情况是否能查明事实真相后再执行,都被告知他们不能干与法院判决,让走正规法律途径,若所有正规途径走完均不能还一个公道,那么只能逼着温顺的人民走上绝路了,以前觉得法院是个神圣的地方,法官都是维持正义的天使,可是当你真正经历了会发现有多黑暗。马雅可夫斯基说过:当社会把你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我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冤民有多少,也不知道是否要用生命才能捍卫正义,若真到那一步,我也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一个公道。
法律是公民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应当公平公正、严谨、以事实依据、有法律依据!法律赋予了法官的权利应该是公平公正,有理有据,而不是利用自己的权利独断专行,制造冤假错案,以此贴为证,恳请检察院,省高院领导重审此案,以维护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申诉人:胡琴琴
2020年6月12日
文章标题:【关于我与他人房屋纠纷一案,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此判案公平正义何在?(2)】,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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