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刘清平,现就本人于2015年11月30日下午在湘潭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接访室被信访局干部无幸殴打致伤的重大事件进行如实书面反映,请求各上级机关领导予以调查处理。
一、事实经过11月30曰下午4点左右,我携带相关证件和信访资料前往湘潭市人民政府信访接待室反映我家鱼塘被淹和2013年6月24日被湘潭九华开发区综治办工作人员殴打致伤一案之事。在信访过程中,我所有的言行和资料都是依法依规进行。当时,我向信访办一位干部询问市政府机要室是否将我的信访资料转至信访局?这位信访干部说他不知道,我又问:我去了机要室,其工作人员告诉我已转至你们信访局了,是机要室工作人员要我来问的。这位信访干部极不耐烦地说:不知道。我又问:市政府是否还有别的信访室?是否还有别的工作人员?他还是说不知道。听完此话,我便自个在楼上楼下询问,问是否还有别的信访室和信访干部,结果都没找到。我便拨打机要室的联系电话,机要室电话回复我,你的资料已转至信访局,要我直接去信访接待室即可。如此来回三次,我再次来到信访室,我问这位信访干部怎么办?你这也不知道那也不知道,那你是干什么吃的,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也不给我个解释。我刚说完,这位信访干部便离开窗口,从旁门走出来,冲到我面前便殴打我,我躲闪不及,只能任其施暴(厅内有监控),后来被门口的保安赶过来才将其拉开,之后我才发现,我的右手无名指受伤,头部也痛,我立即报警110,警察来后询问了相关情况后,我因伤痛不已,只身去了湘潭市法检医院检查诊治,随后办理了住院手续,自行垫付着医疗费用。派出所也告知我,事件正在调查中,我的法医鉴定已做好。转眼时间已到2016年2月15日,终于盼来了派出所的答复,可是却只有一份不予调查处理的告知书,说这件事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按法律规定,打人事件在他的职责范围内,理应依法处理的,然而让人痛心的是派出所和政府官员官官相护不予理睬。
二、我的请求:首先,我作为湘潭市的合法公民,法律赋予我依法依规信访的权力。而作为湘潭市政府信访办干部,理应接受公民的询问.求助.信访反映。而湘潭市政府信访办干部,不但不接受公民的询问.求助.信访反映还打人,都足不准许的.因此我特别请求上级机关立即成立事件调查组,将结果公布于众,融易新媒体,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信访干部和公安局包庇官员打人不作为一事从严处理,并责成赔偿我受害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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