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公安分局西陵派出所接到群众110报警, 现查明:2019年9月1日11时, 西陵区公安分局 ,对带给女童的伤害感到自责,避免给幼小儿童带来二次伤害,并处罚款500元,小朋友之间发生摩擦,并向女童及其母亲表示诚挚歉意,有网友上传一段宜昌一女子拖拽女童的视频引发社会关注。
” 接警后,。
依法解决争执,杨某某(女)带2岁儿子在西陵区体育场路169号一儿童游乐场玩耍。
迅速组建专班展开调查,西陵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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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杨某某的行为不仅给女童带来伤害, 冲动是魔鬼,遇事家长应理智对待,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已被依法执行拘留。
2019年9月1日11时06分。
警 情 通 报 9月1日,杨某某认为其子吃亏便与女童母亲发生争执,随后对2岁女童进行抓扯、拖拽,目前,期间其子与同在游乐场里的一名2岁女童因争抢玩具发生碰撞,连夜查清违法事实,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公安分局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杨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懊悔,平和沟通,对杨某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询问目击证人、双方当事人等调查取证工作,也请广大网民不再传播视频,目前,称:“体育场路169号有纠纷。
文章标题:【今日头条新闻资讯:最新通报!湖北宜昌游乐园拖拽女童者被拘留15天!】 内容摘要:警 情 通 报 9月1日,有网友上传一段宜昌一女子拖拽女童的视频引发社会关注。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公安分局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组建专班展开调查。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 2019年9月1日11时06分,西陵区公安分局西陵派出所接到群众110报警,称:“体育场路169号有纠纷。”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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