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万森 通讯员 郭君怡
“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街镇“看得见、管不着”,基层执法力量呈现“倒金字塔”格局……近年来,行政执法机构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执法形势和环境的变化,执法机构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突出,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行政执法效能的提升。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从根本上解决执法领域存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同事不同罚,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看得见、管不着”等突出问题,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条例》共21条,内容简单,但很实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贾明星介绍,“《条例》赋予了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赋权清单,规定了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与旗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派出机构的执法联动;同时,提出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要求,细化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的保障措施。”
《条例》首先明确规定,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赋权清单,相对集中行使旗县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工作。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张小平表示这是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据了解,2019年,自治区印发了《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苏木乡镇和街道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苏木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但从行政法律体系来看,一直以来,行政执法的实施主体是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苏木乡镇和街道无行政执法权。因此,《条例》的颁布确认了苏木乡镇、街道的行政主体地位,从而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解决了基层行政执法面临的“看得见管不着”和“管得着看不见”等一系列难题,进一步消除基层的执法盲区。
“考虑到基层未从事过执法工作,在下放执法权限的过程中,将基层具有承接能力、执法程序不复杂、执法难度小的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行使。”张小平向记者介绍,“目前,自治区向苏木乡镇和街道下放的99项事项中有80项行政处罚等执法权限,这些执法事项不论从执法程序还是执法内容上看,都是在基层具备可操作性的执法事项。”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满足基层管理需要,自治区赋权清单还将根据中央改革精神和基层实际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鉴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刚刚起步,审议中,有的组成人员建议增加执法人员亮证执法等基本要求。《条例》明确规定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进行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针对基层普遍反映的应当加大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学习,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张小平说:“由于长期以来,基层不承担相应的执法工作,因此也缺少相关的专业人员,没有执法资格,也没有执法权限。《条例》通过立法的形式,保障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有法可依、有权执法、有人执法,切实解决了违规执法、执法扰民,执法效率不高,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
此外,经费和装备等也是制约基层行政执法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乡镇(街道)承担着大量经济社会管理任务,但大部分行政处罚职能仍在市县部门,有的市县部门将行政处罚权委托街镇,但经费、装备等未随委托事项相应转移,导致基层的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并不相适应。为此,《条例》明确了基层综合执法保障的内容,规定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辖区的区域面积、人口数量、执法需求等状况,合理配置执法人员,配置执法车辆和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的经费和装备由旗县级财政予以保障,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据了解,2019年11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的同时,还以附件的形式随文下发了《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近年来,自治区不断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编随事转”要求,合理配备执法人员力量,苏木乡镇和街道执法队伍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等工作已落实到位。同时,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了执法文书,开展了基层执法人员岗前培训,配备了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
文章标题:【内蒙古出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内容摘要: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万森 通讯员 郭君怡 “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街镇“看得见、管不着”,基层执法力量呈现“倒金字塔”格局……近年来,行政执法机构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执法形势和环境的变化,执法机构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突出,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行政执法效能的提升。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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