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对日索赔案审理提速日企资产或被拍卖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刚

韩国大田地方法院向二战强征劳工索赔案涉案日企——三菱重工以公告送达方式发送的“关于要求三菱重工就出售其在韩财产命令提交答辩状的通知”于11月10日零时起正式生效。

三菱在韩资产或被拍卖

此前,二战韩籍强征劳工受害者杨金德(91岁)和遗属等5人于2012年10月向光州地方法院针对三菱重工提出索赔。2018年11月,韩国最高法院裁定原告胜诉,并判处被告向每名原告赔偿1至1.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8.85至88.27万元)赔偿款。

但三菱方面一直对此未作出回应。原告于去年3月7日向大田地方法院申请了对三菱在韩申请的2个商标权和6个专利权的扣押命令,该申请于同月22日被受理。原告同年7月针对三菱重工在韩资产申请了出售命令。今年9月7日,大田地方法院下达了“关于要求三菱重工就出售其在韩财产命令提交答辩状的通知”。根据韩国法律规定,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

韩国二战强征劳工受害者的辩护律师表示,鉴于被告方面一直未向法院作出任何回应,原告方面也不能一味苦守等待。

另外,大田地方法院还以公告送达方式发送了关于命令扣押的文书,该命令将于下月30日零时起生效。法院或将在该文书生效后决定是否拍卖赔偿。

三菱重工方面则表示,此案已根据《韩日请求权协定》得到最终解决,韩方无权就相关事宜提出任何主张。

有分析认为,即使是相关判决发生公告送达法律效力,也不意味着马上就会扣押并拍卖相关资产。是否拍卖三菱重工在韩资产的命令,还需要法院根据资料进行检讨后决定。如果三菱重工方面就此提出抗诉,还必须再次走司法程序。

多起集体诉讼有新进展

与此同时,另外一起针对三菱重工的日本殖民时期强制劳工受害者的诉讼案11月12日再次开庭。针对12名受害者及遗属对三菱重工提出的赔偿案,光州地方法院民事14庭12日进行了第二次法庭辩论。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鉴于韩日关系恶化,原告很难从日方那里获得关于强制征用的相关资料,因此向法院申请提交文书命令,即要求被告交出与强制征用有关死伤者资料和日本厚生省相关记录。

主审法官当庭同意了原告的诉求,但被告代理律师向光州高等法院提出抗诉。被告方主张,过去与现在的三菱重工都没有保存相关资料。

去年4月和今年1月,光州、全罗南道的二战强制劳工受害者接连对日本企业发起集体诉讼。

韩国法院关于慰安妇幸存者向日本政府提出的索赔诉讼也取得新进展。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15庭正在审理已故郭艺南等慰安妇受害者对日本政府提出的索赔诉讼,融易新媒体,并在11月10日接到了英国的国际法权威教授克里斯汀·钦金的意见书,主要关于反驳日本主张的“国家主权豁免”原则。

日本政府根据“国家主权豁免”原则,不认可韩国的判决,拒不应诉。“国家主权豁免”原则是指国家的行为和财产不受(或免受)他国立法、司法及行政的管辖。钦金在意见书中反驳称:“日本的性奴制和强迫性交易不能被归为主权行为,强迫性交易是以低报酬或无报酬牟取金钱利益的商业行为和犯罪,这种行为不是国家主权行为,因此不应适用‘国家主权豁免’原则。”

钦金指出,如果对慰安妇问题适用“国家主权豁免”原则,也不符合过去20年在战争、纠纷情况下将性暴力视为最严重国际犯罪的国际法潮流。她建议,既然联合国和国际法院等有限地承认“国家主权豁免”原则,并在朝着保障国家对性犯罪受害者负责的方向发展,法庭也应接受这些声音。

钦金曾担任2000年东京“日军性奴隶战犯女性国际法庭”审判长,在国际社会将慰安妇问题诉诸法院。20年前,钦金在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民间法庭上听取过亚洲各国78名受害女性的证词,并向国际社会展现她们的受害事实。目前,两起针对日本政府提起的慰安妇受害者索赔诉讼即将于年内作出判决。

日本称将采取报复措施

近期,韩日政府就历史问题进行磋商动作频频。韩国国情院长朴智元11月11日结束了4天的访日旅程,主要商讨了二战强征劳工索赔等韩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问题。这是菅义伟担任日本首相后韩国高级别人士首次访日,因此备受关注。

朴智元10日拜会了菅义伟,并转达了韩国总统文在寅希望恢复韩日关系的意愿。菅义伟对朴智元访日表示欢迎,要求韩方为二战劳工强征问题给出解决方案。

据日媒报道,日本政府正将实际变卖三菱重工在韩资产视为“红线”,并准备采取多种报复措施,包括扣押韩国在日资产、提高韩国商品进口关税、限制韩国人赴日签证、召回驻韩大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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