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塑料餐具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等9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零售餐饮等领域禁限塑的监督管理;规范塑料废弃物收集和处置;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引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产品替代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

《通知》提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按照《意见》规定的禁限期限,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工作。

同时,要加强对零售餐饮等领域禁限塑的监督管理。《通知》提出,各地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外卖服务、各类展会活动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的监督管理。推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各地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部署要求,加强景区景点餐饮服务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餐饮行业禁限塑的具体监管部门并加强监督管理,引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产品替代并按照《意见》规定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

《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法律政策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涉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

《通知》说,8月底前,将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各地要启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通知》表示,今年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对各地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推进和监督执法情况进行部委联合督查,联合专项行动方案另行印发;视情将联合专项行动发现的塑料污染治理相关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督查问责。

这9个部门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以及供销合作总社。

融易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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