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编草案第1176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他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自助免责】
追肇事车导致交通事故算“自助免责”吗?
肇事逃逸,受害车主追赶肇事车,结果肇事车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车损人伤,受害车主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2018年,重庆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该起案件发生于2017年8月,林某搭乘同学石某驾驶的摩托,途经一百货商店时,剐蹭了一辆小轿车。两人担心小轿车车主索赔,赶紧驾车离开。
但小轿车一直紧紧跟在后面,石某遂超速行驶,想甩掉小轿车。开到一平直路段时,摩托车先与道路北侧路肩发生擦撞,之后一头撞在停在人行道的面包车上。摩托车与面包车不同程度受损,林某、石某双双受伤,被紧急送到医院救治。
出院后,林某把小轿车车主告到法院,认为小轿车车主如果不强行追赶,交通事故应该不会发生。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轿车车主并不是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且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林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小轿车车主在追赶过程中,未对摩托车采取左右逼停等危险驾驶行为,也未与摩托车发生摩擦和碰撞。石某发现小轿车追赶后,不但未停下反而继续超速行驶。小轿车车主的追赶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与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终审判决驳回林某的上诉请求。
承办该案的法官称,小轿车车主的追赶行为属于自助行为。我国现行法律尚未规定自助行为,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均对必要限度内的自助行为予以承认。
侵权责任编草案补上了民事自助行为免责这一立法空白点,明确了“自助免责”的三个前提条件,符合这三个条件,受害人便可自助维权,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
侵权责任编草案第1177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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