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北京市各级老龄委加强老年人保健品消费宣传,告知老年人保健品消费存在的“陷阱”,提高老年人保健品消费的安全意识,引导和保障老年人开展保健品正确消费。
二是强化媒体的监督力量,有效发挥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等多种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曝光保健品销售公司的违法销售行为,督促政府加强监管,为老年人保健品消费提供信息支撑。
三是充分利用社区和社区志愿者的力量,在社区建立老年人消费监督员,即针对主要以保健品销售公司活动为主要消费渠道的中度和轻度群体老年人,由相关部门提供培训和投诉电话,由社区志愿者对周围老年人保健品消费渠道进行了解,对发生的违规销售活动、违规宣传的保健品销售企业进行监督。通过监管部门、社区与社区志愿者的合力,加强保健品消费的社会监督,形成保健品消费的社会共建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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