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琼湖办事处财政所汪某借钱不还

沅江市琼湖办事处财政所汪某借钱不还

沅江市琼湖办事处财政所工作人员WHX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利身份身份,以其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为有利条件。在2017年9月4日向李某山借款4万元,约定一年内归还。李某考虑其是机关工作人员会看重自己的名誉,没有要求支付利息。WHX在借条上信誓旦旦约定按期归还,若不能按期归还,自愿承担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催讨差旅费等)。但是WHX不但没有归还借款,在2020年11月14日向其催讨时,态度蛮横。还说自己欠的钱多着呢,融易新媒体,这4万元钱根本不记得了,仿佛很光荣一样。我也知道对于这种民间借贷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但是WHX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应该对自己严格要求,不在外面扯麻纱。琼湖办事处作为其主管单位,也可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工作,不要一门心思想发财。更不要利用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利身份在外借钱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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