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恶性伤人案,主犯被予以最轻处罚从犯三人四个月未到案

我叫张鸿,湖南石门县人,在广州经营一家公司,今年7月4日回老家办事,在7月6日晚十点,在石门三旬酒馆吃宵夜的时候,因与邻桌发生一点语言冲突,我被邻桌谢超,谢瑜,刘林,覃基伟(均为湖南石门县人)4名社会混混殴打,(据后面了解几名行凶者经常吸食冰毒,其中主要行凶者谢超为监外执行期间,另一个覃基伟因吸贩毒刚刑满释放),被殴打期间我全程未还手,谢瑜,谢超两兄弟持酒瓶及碎酒瓶多次砸伤头部,额部缝合四针,捅伤左耳后部,缝合五针,(造成耳后动脉破裂大出血),捅伤左臂,缝合九针,并造成左臂肌腱断裂,总失血量达一千余毫升,前后经过三个多小时手术,三个伤口总共缝合18针。

此事件发生后,至今四个月过去了,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直至前几日唯有主犯谢超一人到案,谢超因在长沙恶意伤人被判刑,案发时还在保释期间,属于累犯,理应从重处罚,但被石门县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最轻处罚,另一名主犯谢瑜及两名从犯刘林,覃基伟均为到案。

本人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小企业主,每年为国家纳税上百万(纳税记录随时可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从未有过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在全国扫黑除恶如此严峻的形势之下,遭遇当地恶势力恶意伤害,主要行凶伤人者却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最轻处罚,本人表示强烈不满,希望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能重视此案,本人不要求一分钱赔偿,只求严惩四位行凶者,打尽当地恶势力,还老百姓一个安宁的社会环境。

一位遵纪守法的老百姓忍痛含泪对石门县公安机关的肺腑呼声。

 文章标题:石门县恶性伤人案,主犯被予以最轻处罚从犯三人四个月未到案

内容摘要:红网,百姓呼声,石门县恶性伤人案,主犯被予以最轻处罚从犯三人四个月未到案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opinion/mspl/199538.html



备案/许可证编号:津ICP备1700584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0000

BS17799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0307I10001R0S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0307Q10176R1S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2377 mt.ironge.com.cn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