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法院承办法官和我方律师串通包庇交通肇事罪政府官员(2)

附证据:1、民事起诉状。2、中国裁判文书网“结案通知书”3、先予执行医疗费查封我房子裁定书。4、传票“民间借贷”5、委托代理合同。6、我与代理律师微信记录。7、撤诉申请书,裁定书。8、衡南县法院在网上公布“关于刘绍明撤诉及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的情况说明”和告广大网友的说明。9、公安交警两次事故责任认定书。10、选定鉴定机构笔录。11、原件医疗费发票收据。12、向法院提供原件医疗费发票通知书,13、伤残鉴定通知短信。14、司法鉴定意见书。感谢!

此致!

刘绍明

电话188****1053

2020年10月15日

 文章标题:衡南县法院承办法官和我方律师串通包庇交通肇事罪政府官员(2)

内容摘要:附证据:1、民事起诉状。2、中国裁判文书网“结案通知书”3、先予执行医疗费查封我房子裁定书。4、传票“民间借贷”5、委托代理合同。6、我与代理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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